时间:2026-03-03
涉及单位:郑州市金盾保安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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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月7入职郑州市金盾保安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在岳麓区金茂麓景苑任职秩序员一职。本人按照法律规定已提前辞职,贵公司拖欠工资,一月份的工资到现在3月3还没法。并且离职后,二月份工资要三月底发,三月还有3天班的工资要4月底发,并不遵从劳动法规定离职当天要结算所有工资。贵公司此种行为已经触犯劳动法。本人请求劳动局介入,督促贵公司结清本人所有的劳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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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协调,郑州市金盾保安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诺在2026年3月底前将您的工资支付到位。如按期没有支付,您可以再联系劳动监察部门(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273号,联系电话:0731-8899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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