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02
涉及单位:芙蓉区城投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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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芙蓉城投解放中路68号门面的租户。
被投诉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芙蓉城投),电话0731-89921373、0731-82193180
投诉人于2020年9月开始在上述门面经营,2023年9月合同到期后,续签了合同,因该门面漏水特别严重,存在极大安全生产隐患,且长达数年漠视安全问题不处理,我不得已于2025年9月8日搬离。芙蓉城投违法违规之处是:
一、租金定价及递增比例严重不公,违反国有门面出租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023年9月同一年月、同属芙蓉城投门面、同一街区,芙蓉城投将同类型商铺以155元/平米出租给其他商户,而我的为 210 元/平米,每月每平米高55元,我1个约71平米的门面,每月就比其他类似门面给芙蓉城投多支付房租3918元。1个小门面1年的租金不公就高达47016元。在租金递增上,其他商户递增3%,而我递增5%,明显不公。
二、芙蓉城投漠视安全生产隐患。该门面多年来一直存在严重漏水漏电安全生产隐患,芙蓉城投竟敢堂而皇之违反《安全生产法》出租。我一直就该问题向芙蓉城投、社区及警务室反映,但无果。2024年1月起,漏水明显加重,发生于商铺天花板灯具处这种易导电区的漏水,致电线频繁短路、跳闸,照明及经营设备长期无法正常运行,仓库墙壁、厕所、大量库存商品污损,商铺整体潮湿、易导电,有很大火灾隐患,危及经营者、楼上住户及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芙蓉城投口头承诺维修,但长达数年却一直没有实际行动落实。如此典型的漠视生产安全,身为国有企业,却对国有资产和人身安全玩忽职守。
三、2022年疫情期间按政策应免未免的3个月租金、2021年政府在我经营门面前修路围挡的 1个月租金补贴,芙蓉城投均未按政策落实到位。(周边受影响商户国有商铺均获得足额的租金免除及修路补贴)。
四、上述情况有录音、聊天记录、视频、芙蓉城投工作人员及水电工上门查看的现场水印图片等为证。5年来,我与芙蓉城投通过微信、电话、上门等方式沟通,反映的问题几年都一直得不到解决。芙蓉城投作为芙蓉区政府的国有独资企业,一直拒不整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致我无法经营,我于2025年6月起暂停支付租金,直至2025年9月8日双方协商一致交钥匙搬离。事后,芙蓉城投却颠倒黑白、倒打一耙,诬称我“个人原因”解除合同。5年来,我一直守法经营,努力交租,但芙蓉城投却一再违背承诺,欺压个体商户,违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将维权到底,向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媒体,如实控诉、揭露芙蓉城投的霸凌行径、胡作非为。
投诉请求:
1. 调查核实芙蓉城在租金定价及递增比例上的不公平行为并退还我差额;
2. 督促芙蓉城投消除安全隐患、赔偿我商品损失12,370元,这更未计算因长期漏水跳闸无法正常营业所造成的巨大损失;
3. 督促芙蓉城投支付给我疫情应免未免的3个月租金42,750元及政府修路给我的1个月房租补贴14,250元。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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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2020年起承租解放中路68号资产,月租金14250元,租期3年;到期后由您妹妹续签,月租金14960元,2025年9月提前退租。因您欠租40392元、产生提前退租违约金28275元,区法院于2026年1月立案。
关于租金定价:2020年、2023年两次租赁定价均经市场洽商、双方签字确认,招商、租赁流程公开透明,且与周边资产租赁价格相当。
关于房屋漏水漏电:按合同约定,房屋按现状交付,后续维修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尽管合同已明确责任划分,但在承租人反馈问题后,我司多次组织专业水电工上门查勘,发现并非资产自身导致漏水漏电,基本确定为楼上住户使用不当导致,后我司积极联系社区与楼上业主共同沟通修缮漏水事宜,因该业主拒绝沟通,维修人员无法进入其房屋内部查勘及修缮,上述事项承租户全程参与、知晓。
关于租金减免与补贴:2020年、2022年已按政策为租户减免3个月租金;道路整修为政府公益性举措,社区已沟通说明,无1个月免租期政策依据。
后续,我司将积极推进和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芙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