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26
涉及单位:雨花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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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5)湘0111执9067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此,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反映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2025年11月5日,我通过EMS向阳*法官寄出了《补充执行申请书》和《继续冻结申请书》,请求法院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曹*子的财产,并补充执行判决书中关于修复房屋的第一项内容。然而,自邮寄至今,我未收到任何来自法院的正式回复或通知。期间,我多次拨打阳*法官的电话,均被挂断,甚至发现我的手机号码已被其拉黑,使我无法与承办人取得联系,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025年12月18日,我从雨花区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处得知,阳*法官已在系统中将案件标记为“已执行完毕”,但我至今未收到任何赔偿款,被执行人也未履行判决书中规定的修复房屋义务。更令人震惊的是,之前被冻结的财产也已解冻,这无疑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践踏,使我多年来辛苦维权的成果付诸东流。
在申请执行过程中,我已向法院提供了我的签名以及银行卡号,以便法院将赔偿款支付给我。然而,至今我仍未收到任何赔偿款。
法官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仅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司法公信力。
现提出以下投诉请求:
1. 对阳*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撤销雨花区人民法院错误的执行结案决定,恢复案件的执行程序。
3. 责令阳*法官立即出具续行冻结裁定,并继续执行判决书中关于修复房屋的第一项内容。
4. 要求阳*法官尽快将赔偿款支付给我,以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5. 要求阳*法官向我书面道歉,并赔偿因违法执行行为给我造成的一切损失。
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我恳请贵院高度重视此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我。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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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正在核实处理,后续情况将及时与您反馈。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