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25
涉及单位:湖南省纪委监委、省水利厅、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邵阳市纪委监委、市水利局、市发改委,邵东市纪委监委 市水利局 市发改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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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邵东市大禾塘街道掌和村在外工作的返乡人员,供职于北上广深等地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法律,互联网等行业。每逢佳节,我们不远千里,返乡团圆,只为与年迈父母团聚,本是慰藉乡愁、感受家乡变化的温馨时刻。然而,连续多年春节、中秋,我们村必定停水,且一停就是半天甚至更久——年夜饭无法下锅、老人孩子无水洗漱、团圆饭变成“抢水战”。更令人愤慨的是,在供水服务如此之差的情况下,村里竟以“用电需要电费”为由,向村民收取2元/吨的水费,而周边村仅收1.5元/吨。在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今天,这一幕竟然发生在距离市区不远的村庄,实在令人痛心疾首!
2018年国家财政拨款在村属地金鸣山打下的150多米深井,具有充沛的水源,日均供水量500吨,按照农村居民日常用水标准80-100升/人.天,可供至少5000人的日常生活用水,而目前全村2000多人,完全能满足全村常住人口及返乡高峰期的用水需求,却被村干部的“神操作”糟蹋成“逢节必停”的笑话。基于我们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对家乡的深厚感情,我们深知农村饮水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底线,也了解国家对农村安全供水工程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现就掌和村村民给我们多次反映供水工程长期存在的严重问题,我们依法依规投诉,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彻查严处,彻底解决这一最基本的民生难题,还村民一个正常的生活!
一、 问题事实:绝非偶然,而是系统性失管
1. 逢节必停已成惯例,民生尊严屡遭践踏
每逢过年过节,外出人员大量返乡,用水量增加,村里必定停水,且从不提前通知。2026年春节期间再次发生大面积长时间停水,导致村民无水煮饭、无法如厕。村干部的解释是“用水人多,蓄水池不够”——但150多米的深井水量充沛,若设备正常、管理到位,完全能满足需求。事实是:不是水不够,是人不行。
2. 设备故障频发,维修费用疑点重重
平时村里三天两头因“自动抽水设备故障”停水,每次找村干部,答复千篇一律:“水泵又坏了”。我们通过在线村务查询,每次维修费用高达数千元。我们调查了市场行情:一台全新的一线品牌深井潜水泵(如上海人民、新界、东方等)采购价也不过3000-5000元,且正常使用寿命可达5年以上。为何我村的水泵隔三差五就坏?为何每次维修都要花掉一台新泵的钱?这其中是否存在虚报维修费用、套取国家资金、甚至与维修方利益输送的问题? 为何不能一次性采购高质量设备,而是年复一年地用“坏了修、修了坏”的套路消耗村民的耐心和国家资金?
3. 应急能力为零,停电即停水
只要村里一停电,必然停水。作为基本的集中供水工程,配备备用发电机是保障民生的起码要求。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明确规定,供水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但村干部对此熟视无睹,从未采购发电机。村民质问多次,答复永远是“没钱”——可每年国家下拨的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去哪里了?
4. 乡贤募捐款项去向不明,涉嫌贪污
去年,村干部专程前往长沙,向本村在外经商的成功人士募捐了一大笔资金,明确用于新建更大的蓄水池。乡贤们出于对家乡的热爱慷慨解囊,然而时隔一年有余,蓄水池毫无踪影,工程毫无进展,这笔善款既未公示、未使用,也未退回。根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所有涉及农村饮水安全的资金(包括社会捐赠)必须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这笔钱的去向,我们有充分理由怀疑已被截留、挪用甚至贪污。
5. 水费收取不合规,2元/吨远超合理水平且缺乏依据
村里以“用水需要用电的电费”为由,向2000多村民收取2元/吨的水费,而周边村仅收1.5元/吨。我们质疑:
• 定价程序缺失:根据《供水条例》第十九条,供水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资费标准。根据《价格法》及农村供水价格管理规定,农村供水价格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畴,必须经过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政府批准等法定程序。我村2元/吨的水价从未经过任何法定程序确定,也未向村民公示定价依据。
• 成本构成不透明:村干部声称水费主要用于“电费”,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执行的是农业排灌用电价格,享受电价优惠政策,成本远低于工商业用电。每年国家还有大量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财政拨款下拨,理应覆盖部分运行成本。为何这些财政拨款未用于抵扣水费?为何电费成本从未向村民公开?
• 价格水平明显偏高:周边村仅收1.5元/吨,而我村高达2元/吨,高出33%。参考全国其他地区,农村供水价格多在1.5-2.1元/吨之间,但我村供水服务质量如此之差,设备频繁损坏、逢节必停,却收取高价水费,村民高价买来的不是服务,而是无尽的停水等待!
• 违反公益属性:《供水条例》第三条规定,供水事业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坚持公益属性”。农村供水是民生工程,不以营利为目的。村干部将水费收取与用电成本简单挂钩,完全无视国家财政补助的存在,涉嫌将国家投入转化为村集体“收入”,加重村民负担。
二、 法律依据:我们不是无理取闹,而是依法维权
1. 违反《供水条例》关于连续供水的强制性规定
国务院最新发布的《供水条例》(国令第831号,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供水单位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告……并严格控制停水时长和范围”。我村每逢佳节毫无预警地停水,且长期如此,严重违反该条例。
2. 违反供水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供水条例》第十九条要求供水单位向社会公开资费标准;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健全完善农村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根据《价格法》和地方定价目录,农村供水价格属于政府定价项目,必须经过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我村2元/吨的水价未经任何法定程序,严重违法。
3. 涉嫌违反《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发布的该办法第十二条严令:“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和标准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滞留、挪用建设资金”。第二十四条要求:“工程投资规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内容应在项目所在地(行政村)张榜公示”。无论是国家的维修养护财政拨款,还是向乡贤募集的捐款,未公示、未使用均属严重违规,若被侵占则涉嫌犯罪。
4. 违反农村供水工程电价优惠政策
根据省级发改、水利部门联合通知,农村饮水工程用电执行农业排灌用电价格,享受电价优惠政策。我村以“电费”为由收取高价水费,却未向村民说明实际电费成本,也未将电价优惠政策带来的成本降低传导给村民,涉嫌欺诈。
5. 涉嫌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如饮水工程管理、救灾款物管理)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可构成贪污罪。对于管理村集体募集的捐赠款,若非法占为己有,则涉嫌职务侵占罪。近年来,湖南桑植、陕西米脂等多地均有村支书因在饮水工程中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例。
三、 核心诉求:限期整改,否则我们将追究到底
我们作为从北上广深等地返乡的高知群体,既懂法,也深知民生之重。我们不接受“年年反映、年年依旧”的敷衍塞责。我们要求:
1. 彻查水费收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请发改(价格)、市场监管部门立即介入:
• 核查我村2元/吨水价的定价依据,是否经过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政府批准等法定程序;
• 核查供水实际成本,包括电费支出、维修费用、人员工资等,并与国家下拨的维修养护财政拨款进行比对,查清是否存在将财政拨款收入私吞、同时向村民全额收取运行成本的双重收费问题;
• 责令村干部公开供水成本明细,将不合理的收费部分退还村民,并重新按照法定程序核定水价。
2. 彻查设备采购与维修账目
请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立即进驻,严查近六年来该村供水工程每一次“水泵维修”的详细明细:损坏原因、采购渠道、品牌型号、价格是否虚高、维修方与村干部有无利益关联。坚决杜绝“坏了修、修了坏”的套取资金游戏,强制要求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过硬的一线品牌水泵,并建立设备维护档案,确保五年内不再因此类问题停水。
3. 追查乡贤募捐款项的去向
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约谈相关村干部,查清去年在长沙募捐的具体金额、资金保管人、资金现存状态。若被挪用或贪污,坚决追缴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调查结果向全体村民和捐款乡贤公开,并限期使用该款项启动蓄水池建设。
4. 补齐应急短板,配备备用发电机
责令村支两委立即利用国家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专项资金,采购配备与供水规模相匹配的备用发电机,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彻底解决“停电即停水”的被动局面。发电机品牌、功率、采购价格须公开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5. 严肃追责问责,公开处理结果
对于村干部长期以来漠视群众利益、面对问题推诿扯皮、擅自制定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涉嫌在民生资金上动手脚的行为,必须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党纪国法,给予严肃处理,并调离关键岗位。我们要求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四、 我们的态度:若不解决,绝不罢休
我们明确告知:农村饮水安全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民生底线,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人民群众的“三感”(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如果本次投诉依然被当作“普通水事纠纷”敷衍了事,或者举报信被层层转办回当地而没有任何实质性处理,我们将依法依规采取以下行动:
• 向国家纪检监察委员会实名举报村干部涉嫌贪污腐败问题;
• 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司) 举报违规收费问题;
• 向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 等栏目提供新闻线索,揭露民生工程乱象;
• 联合全体村民,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行政诉讼或公益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捐款乡贤,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捐款。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你好:
您反应的2026年春节回乡期间,本村连续多年春节、中秋必停水,并就村委会是否将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责任落实到位提出质疑,具体质疑包括:一是设备故障频发,维修费用疑点重重;二是应急能力为零,停电即停水;三是乡贤募捐款项去向不明,涉嫌贪污;四是水费收取不合规,2元/吨远超合理水平且缺乏依据等。
经调查核实,大禾塘街道掌和村户籍人口共630户1783人,均由掌和村农村饮水工程覆盖供水,其中常住人口400多人。工程于2018年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察队援建,蓄水池容量约为40方,水源为深约200米的地下井,水量充足,因水源水质较好,未配备净化设施,已配备消毒设备,该工程2022年以来未出现干旱缺水情况。工程覆盖范围内90%的住户基本只使用集中供水;剩余10%的住户仍保留自用水井,使用两套供水系统。掌和村村委会安排1名村委委员兼任水管员,负责饮水工程日常管护。
(一)关于大面积长时间停水问题
1. 往年春节供水情况。经走访核实,每年春节期间由于返乡人口剧增,掌和村高峰期供水人口约为平时供水人口的3倍,尽管水源水量充足,但因蓄水池容量仅40方,导致春节确有停水情况出现,但停水时间一般在春节前几天,停水时间一般是1-2个小时,且停水前通过微信群公告停水时间、时长,停水前村民提前储水可保障停水期间基本用水需求。举报中反映的“深井日均供水量500吨,但未能完全满足高峰期用水需求”的情况不属实。深井实际日均供水量300吨,就该村供水人口数量来看,掌和村深井水量充足,即使2022年全省大旱,该井水量依然丰沛。但蓄水池建设是由村委会组织实施的,未与水利部门沟通咨询,选址紧挨村部办公用房,由于专业能力不足、用地空间有限等原因,蓄水池容量仅40方,日最大供水量100吨,最大供水人口1000人。平时用水能充分保障,但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剧增,加上村民都有在春节前几天打扫卫生、准备年货等习惯,集中在几天内大量用水(超过人均100L用水量),水池蓄水容量不够、蓄水能力不足,高峰期预计用水量超200吨,不能满足用水需求。
2. 今年春节供水情况。2026年春节期间,返乡人口约1000多人,全村供水人口共计1500余人。经走访核实,虽然水源水量充足,但因蓄水池蓄水能力不够,加上春节前几天村民集中大量用水,导致节前4天部分地势高的住户出水量减小,2月15日(腊月二十八)则是全村停水2小时。走访的6户均表示,村委会使用洒水车从邻村拉水及时补给蓄水池,有效缩短了停水时间;且于停水前在微信群发布停水通知,村民提前储水保障了停水期间用水需求。从2月17日(大年初一)开始至今,再未出现停水情况。举报中反映的“逢节必停、从不提前通知、2026年春节期间再次发生大面积长时间停水以及村民无水煮饭、无法如厕”等情况并不符实。
(二)关于设备故障频发问题
掌和村饮水工程共有4个泵,包括1个抽水泵、3个加压泵,举报中所称“设备故障频发”的为抽水泵。现场查看抽水泵运行正常,抽水泵于2025年7月更换为新水泵,后因电路问题于12月进行一次维修。走访的6户均表示,春节期间以外,近几年中本村集中供水每年只有一次或两次停水,不存在频繁停水问题。举报中反映的“平时村里三天两头因自动抽水设备故障停水”等情况不符实。
(三)关于停电即停水问题
现场核实,掌和村未配备发电机的主要原因是配备发电机成本较高,且必要性不足。据村委会介绍,与所用水泵相匹配的发电机,价格约为5万元。经走访核实,近年来农村供电越来越稳定,一年偶有1~2次停电,且对供水影响较小,除了2023年底受冰冻影响停电造成停水2小时,2025年短暂停电1次且未对供水造成明显影响,其他时间掌和村未因停电导致停水,群众反映不存在频繁停电情况。举报中反映的“应急能力为零”等情况不符实。
(四)关于水价不合理及电价优惠政策问题
2018年,掌和村村支两委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协商定价并公示,水价标准为2元/吨,走访的6户均表示水价合理。根据《关于规范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773号),湖南省农村供水工程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掌和村饮水工程正是执行此优惠政策。经查看相关资料,2025年掌和村饮水工程日常运营总收入为3.82万元(均为水费收入),总支出为4.03万元(其中电费3万元、维修费用为1.03万元),缺口资金由村委会垫付,所有账目由村级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管。与邻近3个村相比,只有马足堂村由于其没有增压设备,供水电费低于掌和村,其水价(1.5元/吨)也低于掌和村,且其水价不能满足运行成本,计划组织开展水价调整;骑龙坳村、罗家坝村水价分别为2元/吨、3元/吨。举报中反映的“水费收取不合理”等情况不符实。
(五)关于乡贤出资情况
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掌和村村支两委研究建议修建蓄水池,初步估算建设所需资金超过20万元,筹资渠道包括倡议乡贤自愿捐资。2025年,掌和村村干部专程前往长沙,向本村在外乡贤共募捐2.98万元。因修建蓄水池资金缺口较大,加上用地问题暂未解决,因此乡贤捐资暂未使用。掌和村村委会计划进一步加大筹资力度,待资金筹措到位后再实施蓄水池建设项目。
(六)关于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1. 关于《供水条例》。2026年2月,国务院颁布《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农村规模化供水纳入适用范围,但掌和村饮水工程为千人供水工程,不属于规模化供水工程,不适用《条例》,应符合小型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有关规定。
2. 关于中央维修养护资金。每年用于农村供水领域的中央维修养护资金有限,不能全覆盖下达至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原则上优先对保障程度低、亏损严重的工程进行支持。“十四五”期间,未安排维修养护资金支持掌和村饮水工程。
3. 关于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政策。根据水利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单村供水工程水价及收费方式由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确定。掌和村饮水工程属于千人工程,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明确水价及收费方式,符合水价政策要求。
三、下步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掌和村供水保障能力,同时结合经济性、可行性及群众意愿考虑,规划新建蓄水池、增设备用水源及备用水泵,力争内完工达效,进一步提升设备维修时段、春节期间供水保障能力。后续,我们将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科学细化工程提质改造方案,协调落实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推动该村项目尽快实施,有力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各位家乡父老,谨对您反映的问题作以上回复,后续蓄水池建设还请予以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有掌和村供水相关问题,请联系:金洋18173948888。祝您生活愉快!
附件:1. 水井、增压泵及蓄水池照片
2.入户走访照片
3.2026年春节微信群发停水通知截图
4.2025年水费收入证明
5.2025年电费支出证明
6.2025年维修养护支出证明
乡贤捐赠资金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