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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优胜旅行社

时间:2026-02-22

涉及单位:湖南优胜旅行社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1. 要求被投诉方立即退还全部门票款296元;

2. 要求被投诉方对其虚假宣传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事实与理由(核心内容)

本人在抖音平台“优胜旅行社”处购买了浏阳天空剧院的门票,订单号为 1091667632072341883

争议点如下:

1. 非官方门票,无法正常入园: 本人按约定提前四小时到达浏阳天空剧院门口准备核销入园,却被告知无法进入。多次询问后才得知,该商家售卖的非官方渠道门票,而是河边自营位,导致我在演出前长时间滞留门口,错过了最佳入场时间。

2. 虚假宣传,严重不符: 商家在销售时宣传为“正前方全景观赏点”,误导我进行了购买。然而实际情况不仅位置偏僻(非正前方),且属于私设经营点,完全达不到正常的观演标准。

3. 拒绝退款: 发现问题后,我未使用该门票(注:确认未核销),且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退款,但商家无理由多次拒绝,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关于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条款,商家此举已构成消费欺诈及违约。鉴于本人未实际享受服务且商家存在过错,恳请贵局介入调查,责令其退还钱款。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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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芙蓉区委网信办 2026-03-05 15:03:03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了解,被反映对象是旅行社总社,根据旅行社旅游投诉处理归属原则,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处理旅行社总社投诉,分社及网点属区文旅体局处理。建议市民拨打12345,由部门进行转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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