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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以被撞方昏迷为由迟迟不出具事故认定书

时间:2026-02-14

涉及单位:衡阳县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

2026年2月9号,我母亲蒋小英在衡阳县库宗桥派出所路口过马路被一辆实习期大众牌汽车撞倒致当场昏迷,车牌号码:湘D·WA763。事故后伤者家属驾驶肇事者车辆将伤者送致衡阳县人民医院检查出脑干出血40毫升后人瞳孔扩散重度昏迷无自主呼吸,衡阳县人民医院联系将伤者转院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院)治疗。衡阳县交警部门以我母亲在ICU昏迷无法写材料为由至今未出具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没有事故认定书无法动用肇事方商业保险,巨额医药费现由伤者家属垫付。现请求:尽快督促衡阳县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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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衡阳县委网信办 2026-02-26 17:22:56

    尊敬的网友:
    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大队非常重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此事故目前处在调查阶段,正在依法依规逐步推进,事故责任认定书会在事故调查清楚后,在法定规定时间内尽快出具。针对刘先生母亲病情严重,我队民警也在积极与保险公司进行协调和沟通,目前已由保险公司垫付部分医药费。2月25日我队民警与刘先生电话联系,刘先生对处理无异议。
    衡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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