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14
涉及单位: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临澧分考场,常德语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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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本人在临澧县科目三考场参加考试。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第二次顺利完成全部项目后,安全员前方显示屏显示“100分",系统语音播报“请下车关门“。此时本场合法考试次数已用完(一次正考、一次补考)
因考场网络故障,成绩数据未上传,屏幕等待约6分钟。随后监控室工作人员指令安全员强制关机重启,关机瞬间系统播报“成绩不合格"。该操作属于严重违规:系统正在尝试上传数据,强制中断导致数据丢失、系统误判。
事后,考场在明知本人已无合法考试次数的情况下,强制安排本人进行本场第三次考试。本人当时无手机、无外部联系人,被迫重考。受此前合法成绩作废及强制重考影响,心态崩溃,第三次考试未通过。考场随后用该非法考试成绩覆盖本人合法的100分成绩。
出考场后,本人立即拨打12123交通安全服务热线求助。接线员非常负责,主动联系了考场领导。随后一位考场领导(非刘局长)电话联系我,称“不能因为等你一个人,大家都不考了",并表示第二天可一起查看监控,看技术人员能否恢复数据。
次日,本人依约前往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澧分考场,但接待的刘姓负责人(未穿警服、未告知警号,考场工作人员称其为“刘局长")直接拒绝查看监控,称“不用看了,他们已经看过”。本人询问结果,对方态度恶劣,原话包括:“ne"“以前的学员都这么处理"“你找国家电网赔偿”。该负责人与本人沟通,全程未提供任何书面回执或投诉编号。
经查询,2024年8月29日已有临澧科三考生因“信号中断成绩作废"投诉(见附件截图),证明临澧考场此类问题长期存在、无人追责。
本人诉求:
1. 确认第二次考试100分成绩合法有效,或依法恢复一次不计入次数的免费考试资格;
2. 删除因考场违规强制关机及非法第三次考试产生的一切不合格记录;
3. 对刘姓负责人违反公安部“三项纪律”要求,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且未按规定着装、未告知警号、官僚主义严重,涉嫌违反《人民警察法》第23条及公安机关内务条令,请求纪检督察部门核查其作风问题,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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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
您好!诉求已由临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处理,您于2026年2月12日在临澧县科目三考场参加考试期间,因网络故障导致成绩上传异常、后续考试安排及考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问题提出的投诉,县公安交管大队已组织专人全面核查,并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考试成绩与网络故障问题
经核查,您当日第二次考试完成后,车载设备显示100分,但因考场网络突发中断,考试数据未能同步上传至省级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系统无法完成最终归档,为保障您的考试权益,考场在网络恢复后,为您免费追加一次考试机会,第三次考试不合格,系您本人操作失误所致,考试过程及评判符合规范。对于市民的情况,县公安交管大队驾管所负责人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协调,决定对市民下次科目三补考费用由学员报考驾校承担。网络故障属于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非人为故意造成。考试系统最终成绩以省级平台归档为准,车载显示仅为过程性评判,不能作为最终有效成绩。
二、关于成绩记录删除问题
全省驾驶人考试成绩、合格/不合格记录均由省级系统统一生成、自动归档,考场及县级交管部门无修改、删除权限,无法人工干预。
三、关于考场工作人员态度及着装问题
经核实,对您所述的“刘姓”负责人(为分考场负责科目三的副所长刘XX,不是其所称“刘局长”)在沟通中存在语气生硬、服务态度不够耐心的问题,我大队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要求其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言行。
关于未着警服问题,因当日其从事考场内部管理协调工作,非路面执法岗位,未按执法执勤标准着装,我大队已督促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着装上岗。
考试监控涉及考生隐私及考场工作秘密,按规定不对外公开查阅,已安排内部专人复核,未发现违规处置行为。
四、关于网络问题整改
我大队已督促考场运维单位加强网络设备巡检,优化断网应急处置流程,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临澧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谢谢。
临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