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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湘江新区交警违停处罚时间记录错误,申诉被驳回

时间:2026-02-13

涉及单位:长沙市湘江新区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本人系车牌号湘A071UY车主,于2026年2月5日在长沙市岳麓区赏月路的枫林路至泉水路路段被记录违停。本人认为处罚存在以下严重事实认定错误:

执法证据存在根本矛盾:交警部门认定的“违法时间”为2026年2月5日07时54分(详见短信通知截图),但作为处罚依据的“抓拍照片”时间戳却显示为07时38分(详见违法记录截图)。同一违法行为,官方认定的发生时间与证据固定的时间相差16分钟,属于典型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申诉程序不合理:本人已在“交管12123”APP提交申诉,明确指出上述时间矛盾问题。但审核部门仅以“严管路段禁止停车”为由驳回,完全回避了“时间记录错误”这一核心争议点,剥夺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

诉求:

请求媒体监督,责令长沙交警部门核实并纠正执法系统中的时间记录错误,撤销此次不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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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湘江新区大队 2026-02-27 16:29:53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车辆于2026年2月5日在长沙市岳麓区赏月路的枫林路至泉水路路段,实施违反交通信号在严管路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第一次被我队采集证据相片的时间是7时38分,第二次采集证据相片的时间是7时54分,您的车辆未驶离现场。现场证据相片采集完毕,最终录入时间是7时54分,再由后台民警进行审核后录入违法系统。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不符合撤销条件。如您对该次处罚存在异议,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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