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10
涉及单位: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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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彭亮以及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男,电话:176****306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香墅地1号栋1713-1714。
投诉事项:请求对被投诉人的违法违规操作拒绝退款以及恶劣的行径进行查封和处罚并退回投诉人14000元总额。
事实与理由:2025年12月17日13:17分投诉人在闲鱼平台上看到一个叫“专业讨债”的链接后点进去客服咨询,客服询问了案子金额之后让投诉人留下联系方式,说安排专员和投诉人电话联系,并承诺这边处理不了不收费用。期间投诉人只给了电话给这个“专业讨债”链接的客服。2025年12月18日10:14分被投诉人彭亮从闲鱼平台得知投诉人电话号码后拨通了投诉人的电话说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经过评估有70%的胜算可以帮投诉人做追回欠款的这个案子,于是挂掉电话后加投诉人微信,通过微信聊天投诉人提供了需要追回欠款的老赖信息,被投诉人彭亮也发了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的简介和视频通话让投诉人查看了该律所近期回款成功的几件案子的相关信息,但一直没有给投诉人查看被投诉人的律师证。2025年12月18日12:16分通过被投诉人彭亮分享了法大大线上签署代理合同小程序签署了代理合同,且在电话里跟第一次的线上代理合同的第四条口吻一致(一)、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支付律师服务费6000元,并几次承诺期间绝无其他费用在产生。第一次的转账于2025年12月18日11:36:14投诉人用支付宝转给被投诉人提供的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的公账二维码6000元,同时建立了委托代理案子的群聊交接相关事宜,但被投诉人彭亮并未开具相关的费用发票给投诉人。2025年12月28日14:41分代理案群里一个名叫市场部郭律助的人让投诉人单独加他说跟投诉人沟通具体回款事宜,对方很狡猾,怕留字面证据通过微信语音电话跟投诉人说调查令要下来了,需要给他们转8000元作为两名律师的预支差旅费。投诉人觉得事发突然,然后打电话给被投诉人彭亮问是什么情况,最初合同约定好的6000元是代理案的全部费用且期间不会再有其他任何费用的产生,为什么突然又多出要支付8000元的两名律师备用差旅费?对方说他这边也不知道,年底了法院要求律师线下必须派出两名律师相互监督去取证,所以需要投诉人再承担8000元。电话里对方的意思是如果不承担这8000元的的话,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操作。被投诉人经过多次电话的诱导,于是2025年12月28日17:16分被投诉人彭亮又修改了之前的代理合同第四条第二条特别约定,附加了本案调查取证差旅费8000元这一行。最终,于2025年12月28日17:44分诱导投诉人签好第二次合同。第二次的转账于2025年12月28日18:15:30投诉人用微信转给被投诉人提供的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的公账二维码8000元。且被投诉人彭亮依旧未开具这一次相关的费用发票给投诉人。2026年1月22日9:53分投诉人在被投诉人彭亮创建的代理群里问相关进展如何,调查令有没有下来,一个名叫市场部朱律助的人回答投诉人调查令还没有下来,法院还在走程序。于是投诉人打电话给深圳宝安法院的执行法官罗助理问明情况。对方说调查令早就被执行法官给拒了,具体原因可以问代理律师或者执行法官。但由于执行法官下周三才能联系上,于是投诉人打电话问被投诉人彭亮,被投诉人彭亮说刚看到被拒了,但具体对接得找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的市场部朱律助。然后投诉人就在代理群里跟市场部朱律助说既然调查令被拒了,这8000元的预备律师差旅费可以退还给投诉人了吧。可市场部朱律助一直顾左右言他不肯承认调查令被拒的事实,以这8000元是投诉人自愿打款,他们只是按程序办事,以责任不在他们身上为由拒绝退款。然后还要投诉人做好公安联控老赖的资料预计后面还有一系列的费用产生,这与当初第一次合同和第二次修改过的合同约定的费用前后矛盾。
至此,可以确认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打着接追欠款案子的幌子钻法律的空子虚假宣传、层层诱导、骗取顾客的信任来谋利,被投诉人彭亮也因此微信、电话彻底失联。失联的前一通电话主动给我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的电话,扬言要我去举报,根本没有用。于是投诉人于2026年1月22日15:00先后拨打了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电话0731-85899405以及长沙市市民热线电话0731-12345,举报投诉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违法违规等不当操作和恶劣言行,并相继于2026年1月22日顺丰邮寄了投诉人联系方式、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违法违规的相关证据材料;2026年2月3日顺丰邮寄了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更新的证据补充材料。经过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一段时间的调解后,最终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的市场部朱律助于2026年2月3日11:17分在群消息里强势宣称只能退款8000元,并要求投诉人无条件签署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发的和解协议以及撤销投诉申请书,才能退还8000元。投诉人让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提供那不退的6000元的服务费用明细,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的主要协调人之一张范一直以其他理由推脱无法给到服务费用明细,同时于2025年1月30日11:03打电话催促投诉人尽快同意和解,好让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的业绩不受影响;并且宣称这些服务费用明细已给到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投诉人于2026年2月9日16:25分经询问,天心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并未收到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提供的任何服务费用明细,且投诉人经联络深圳宝安法院执行法官以及法官助理,已核实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并未作出实际的相关代理服务事项。由此可见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的工作人员很嚣张地继续欺骗被投诉人。并且投诉人于2026年2月9日通过网络对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的资料收集之后,发现在投诉直通车、消费保等平台上有大量的受害者遭到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的虚假宣传、拒绝退款等投诉,都是近期对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有真凭实据的举报和投诉,其中的金额有几百至几万元不等,毫无职业底线和操守。
这种不良风气已经在有一定范围地进行传播和扩散了,望相关部门引以重视。经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协调无果后,投诉人于2026年2月10日继续向长沙市司法局对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进行举报投诉并予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望长沙市司法局对此高度重视,对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的违法违规的操作以及恶劣的行径进行查封和处罚,并请求贵局与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律所协调退回投诉人14000元总额,以维护广大受害者的权益。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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