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10
涉及单位:黄健明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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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周达
被投诉人:黄健明
联系电话:135****7801
房东住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金井小区
租房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金井小区
投诉事由:本人作为承租人,自2025年7月15日起租赁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金井小区17栋二单元的房屋,与房东黄健明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编号:0046516签订日期:2025年7月15日)。在租赁期间,存在以下涉嫌偷税漏税的行为:合同约定月租金为人民币1400元,但房东要求以现金或私人账户转账方式支付,并明确拒绝开具租金发票或提供任何完税凭证。房东违反政策,擅自加收电费至1元/度、水费至5元/立方米、燃气至4元/立方米。
房东违规事实及法律依据
1.违法收取高额电费
我租赁的房屋电费被强制按1元/度收取,但根据湖南省发改委最新规定(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最高仅0.825元/度(年用电超3121度);
夏季档(5-10月)第三档最高0.888元(月用电超400度)。
房东收费远超政府定价,违反《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2.违法收取高额燃气费
第三档:年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即月用气量超过50立方米)。
价格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5倍。以之前长沙市的标准为例,每立方米气价为3.68元。
3.违法收取高额居民生活用水费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级阶梯水价制度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0-264立方米(即每月约0-22立方米),价格为 1.90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264-384立方米(即每月约22-32立方米),价格为 2.85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超过384立方米(即每月超过32立方米),价格为 5.70元/立方米。
本人承诺以上举报内容及所附证据均属实,并愿意配合进一步调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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