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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

时间:2026-02-09

涉及单位: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

举报人因与同一被执行人分别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经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负有明确的金钱给付义务。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控告人依法向桑植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22年9月24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此后,被执行人仅支付极少部分款项,剩余债务长期拒不履行,存在故意隐匿行踪、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拒不申报财产等行为,完全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经控告人查实,被执行人仅单个微信账户四年内收入累计达53.88万元,2026年1月单月微信收入即达20296元,其行为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情节严重。 自2023年3月起,控告人依法向桑植县人民法院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但被举报单位及被举报人员唐军、邓汉军、赵强子,长期存在压案不办、截留申请材料、消极执行、拒不开展财产查控、拒不采取强制措施、违法释放被执行人、拒不移送拒执犯罪线索、拒不书面答复举报人申请等违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导致举报人胜诉债权历经四年无法实现,合法财产权益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与法律权威。 二、被举报单位及人员违法执行具体事实与理由 1.恶意截留恢复执行申请,压案不查、拒不履行财产查控法定职责 2023年3月,举报人依法向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书面恢复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工作人员赵强子故意截留、隐瞒、拒不录入办案系统,致使本案近三年未启动恢复执行程序,法院未对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查封、冻结、划拨、搜查、扣押等法定强制措施,放任被执行人持续转移、隐匿、挥霍财产,直接导致举报人债权无法受偿,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典型的玩忽职守、司法不作为。 2.执行出警消极应付、擅自撤离,拒绝履职且阻断沟通 2026年1月26日、1月28日,举报人向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准确藏身地址,并现场蹲守锁定被执行人位置,请求执行人员到场处置,但执行人员均以“下班”“无人员协助”为借口,未经批准擅自撤离现场,拒不采取拘传、拘留措施;执行工作人员赵强子后续拉黑举报人联系方式,拒绝沟通、拒不履职。同行工作人员以领导通知决定不采取措施为由撤离。同时,在已查实被执行人具备足额履行能力的前提下,法院仍拒不查控其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及不动产、抖音,车辆等财产,故意放纵被执行人逃避执行。 3.违法拘传后无正当理由释放被执行人,公然违反执行法律规定 2026年1月30日,被控告人唐军(分管专委)、邓汉军(执行局长)亲自带队,已成功拘传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已妥善安置,现场无任何阻碍执行、不宜拘留的法定情形,但执行人员在带离被执行人不足200米后无故折返,纵容未成年子女纠缠干扰执行,最终无任何合法依据、无书面决定、无审批手续擅自释放被执行人,属于故意违法解除强制措施、包庇拒执犯罪嫌疑人,情节恶劣。 4.拒不答复法定申请,拒不采取拘留、移送犯罪等强制措施 举报人分别于2026年1月29日、2月4日,通过当面提交、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多次向桑植县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查询被执行人全部财产、对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将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书面说明不予拘留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但截至本举报信提交之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及唐军、邓汉军、赵强子对上述合法申请拒不审查、拒不回复、拒不采取任何执行措施,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与执行职责。 5.明知被执行人构成拒执罪,故意包庇、拒不移送立案,涉嫌徇私枉法 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长达四年,收入流水明确、履行能力充分,已达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追诉标准,依法应当由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桑植县人民法院及相关责任人明知犯罪事实成立,仍拒不移交、拒不督促追责,属于故意徇私舞弊、放纵刑事犯罪,严重侵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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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桑植县委网信办 2026-02-24 09:34: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达本院执行局,执行局已就案件后续执行情况与您进行沟通。本院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及执行干警于2026年1月26日晚、1月28日晚前往慈利县零阳镇找寻被执行人史某,找到史某后,因其有年幼子女需要照顾,不宜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遂告知史某通知其夫何某于2月10日前前往本院处理执行事宜。本院于1月30日对两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于2026年2月10日对被执行人何某决定拘留15日,并已交由桑植县公安局拘留所执行。待两被执行人微信流水查询结果反馈后,将依法追究两被执行人的拒执罪等情况。



    桑植县人民法院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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