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06
涉及单位:湖南省有限电视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市本级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本人在株洲有线电视从事一线工作负责给株洲市区居民安装装机顶盒和宽带,2022年至今有5个月工资一直拖欠至今,多次前往沟通,每次答应兑现,但实际并未支付,前几日我同其他工友共8名前去沟通被拒之门外,年关将至。希望贵平台能帮帮我们,感谢!
以下图片内容是来自株洲有线电视财务部需结算给我们的工钱。
视频内容是财务总监口头承诺答应给我们年前结算。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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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投诉意见已收悉。因我公司目前资金紧张,难以支付拖欠的工资。我公司正在全力筹措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将逐步支付相关费用。湖南有线株洲网络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
网友:
您好,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以下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对方单位的工商注册资料(可到市场监管窗口调取或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与你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有疑问可联系电话28681559。
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根据您反映的问题,请您携带劳动合同或施工合同、工资结算单等证据材料向项目(公司)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依法维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维权咨询电话0731-2868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