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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冈乾道大院二期小区出入主干道路口被安装隔离护栏

时间:2026-02-03

涉及单位:武冈市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

乾道大院二期业主

关于出行权被违法阻断的维权诉求书

尊敬的有关部门:

我们是武冈市乾道大院二期全体业主。

现就2026年2月2日,小区南门通往新东路的唯一合法出行衔接通道被设

置道路隔离护栏强行封堵一事,依法提出维权诉求,要求立即纠正违法设置,恢复业主依法享有的正常通行权。

一,事实:业主合法出入口被强行切断乾道大院二期南门至新东路之间的街接路段,是在小区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中依法确认的机动车出入口和唯一对外连接通道。该通道直接承担数百户业主日常通勤,就医,接送学生及应急救援的交通功能。

2026年2月2日,有关部门在未通知业主,未征求意见,未公示方案的情况下,在该衔接通道位置连续设置道路隔离护栏,直接将该出入口封死,导致:

1。小区机动车无法从原合法出入口进入新东路;

2。所有进出车辆被迫绕行并驶入非机动车道;

3。机动车,电动车,行人被强行混行,形成严重道路功能冲突和现实事故风险;

4。消防,救护,应急车辆无法通过原有通道直达小区。

该行为已构成对业主既有合法通行权的实质剥夺。

二,该护栏设置已构成违法的道路功能破坏,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强制性标准: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设置在非机动车道内,不得迫使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通行。

但目前的护栏设置,实际效果是:通过封堵原出入口,强制将小区机动车导入非机动车道进出主于道。

这属于典型的道路功能错误设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属于必须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该行为不是单纯的"交通优化",而是以牺牲小区居民基本出行权为代价,制造了新的违法通行状态。

三,该行为侵犯了业主依法享有的通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业主对依法形成的出入口及对外通行条件享有合法的必要通行权。

乾道大院南门出入口及其与新东路之间的衔接段,属于业主依法取得并长期使用的合法通行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无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予以剥夺或实质性阻断。

本次护栏封堵行为,已经构成对业主通行权的侵害。

四,我们的维权诉求

基于上述事实与法律依据,我们依法提出以下诉求:

1。立即拆除或调整封堵乾道大院二期南门至新东路街接通道的隔离护栏,恢复小区原有合法机动车出入口;

2。在整改完成前,立即开设临时通行口,保障机动车,应急车辆安全进出小区;

3。对本次错误设置导致的道路功能冲突与安全隐患,依法开展复核并纠偏;4。今后涉及小区出入口及周边道路设施调整,必须依法征求业主意见,不得再次单方剥夺居民出行权。

乾道大院二期业主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表示理解与支持,但任何管理行为不得以牺牲居民基本出行权为代价。当前护栏设置已构成对业主合法权益的实质侵害,且存在现实交通安全风险,恳请有关部门依法纠错,立即整改。

特此维权。

乾道大院二期全体业主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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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政件处理员 2026-02-10 15:19:12

    网友:
    你好。留言收悉,已转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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