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举报湘西大剧院在书画销售中存在误导消费行为

时间:2026-02-01

涉及单位:湘西大剧院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本人于2026.1.31在张家界市旅游期间,于“湘西大剧院”内购买了一幅书法作品,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00元整。购买后,经仔细辨识及向专业人士咨询,认为此次购买过程存在被误导、欺骗的情形,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1. 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销售人员在推介该书法作品时,声称该作品为“名家真迹”、“具有较高收藏与投资价值”、“限量发售”或使用了其他类似话语,强调作者是某位知名书法家、作品材质珍贵、市场价值远高于售价这些宣传与我对商品真实价值的认知存在巨大差距,直接导致我做出了错误的购买决定。

2.事后发觉价值不符:购买后经冷静判断及初步了解,该作品的实际艺术价值、市场价值与销售人员所宣称的严重不符,500元的价款明显高于其合理价值,使我感到遭受了经济损失。

投诉请求: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第二十条(经营者真实信息提供义务)及第五十五条(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等相关规定,经营者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欺诈,严重侵害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特向贵部门提出如下投诉与请求:

1. 请求贵部门依法对被投诉方“湘西大剧院”的上述经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2. 请求贵部门责令被投诉方退还本人购画款人民币500元整。

3. 如查证其行为构成欺诈,本人保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主张增加赔偿(即三倍赔偿,共计2000元)的权利。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解决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张家界魅力湘西 2026-02-02 14:50:51

    尊敬的游客朋友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投诉我公司已获悉,感谢您对魅力湘西的关注与监督,我公司通过仔细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1.魅力湘西在演出前的书法作品售卖活动均采取自愿购买原则;
    2.关于您的误解我公司深表遗憾与歉意,若您还存有疑虑,我公司可协助您办理全额退款手续。
    联系人:伍玉娇 联系方式:13574410533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魅力湘西的关注与支持,期待再次莅临!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