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31
涉及单位:绥宁县唐家坊镇人民政府,绥宁县农水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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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唐家坊镇湖塘村5组村民袁解妹,在未取得建房审批许可证的情况下,公然将房屋建在一条宽3米的村道上,致使该条道路完全被阻断,50余户村民必经之路被阻断,人畜都无法通过。
村民于2025年12月11日,18日,27日三次喊唐家坊镇相关部门至现场查验,至今差不多两个月没有做出处理决定,村民又于2026年1月13日将此反映举报到绥宁县农水局,至今差不多二十多天也没有得到解决,更有干部私下里说,房屋已建好,再拆除是不可能了,只能调解。
因此村民相当不满与不解,因为:
1,袁解妹无审批证建房,这是事实,依据《城乡规划法》应进行责令拆除处理。
2,对非法占地建住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绥宁县农水局应作出拆除违建,恢复原状的处理。
3,道路属于公共资源,侵占道路建房,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唐家坊镇人民政府应作出拆除违建,恢复道路的处理。
4,袁解妹占道建房,为群众和村委共同承认指证,无论其怎样以纠纷为由狡辩,都是改变不了一个占道建房的事实。否则群众和村委也不会出来指证。
基于袁解妹侵犯多部法律尊严的事实,且性质相当恶劣,群众强烈要求唐家坊镇人民政府,绥宁县农水局依法做出拆除违建,恢复道路的决定。不要有违建王建好。拆除不能的想法,切实保护好法律的尊严,保护好人民的利益。
拆除违建有明确的多部法律条文支持,为何至今未见折除?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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