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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上海臻熙门诊部

时间:2026-01-23

涉及单位:上海臻熙门诊部

地区: 上海市,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

本人就上海臻熙门诊部在为我提供美容皮肤科诊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病历书写严重不规范、诊疗记录缺失,联合医托对我进行误导消费等违规行为,向贵委进行投诉,请求贵委依法对该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其整改,退还本人费用,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与理由

2024年2025年期间本人多次前往上海臻熙门诊部美容皮肤科接受医美服务,该机构为本人出具的门诊病历存在以下多项违规情形:

1. 病历基础信息虚假、缺失且书写不规范

民族栏空白、紧急联系人及电话等必填项标注为“/”,信息缺失;出生日期、联系电话等数字书写潦草,无法清晰辨识,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2. 核心诊疗记录缺失,未履行医学评估义务

该病历无主诉、现病史、皮肤检查评估、治疗方案等核心诊疗模块记录,无法体现诊疗的医学依据,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一条、《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3. 诊疗责任主体不明,无医护人员签字,没有护士的没有签字

病历全程无护士的签字及操作日期,无法明确诊疗责任人,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4 科室标注混乱、印章使用不规范

印章覆盖关键文字内容,导致部分信息辨识困难,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5,该机构存在医托行为,对本人进行误导消费,价格远高于市场价好几倍,

投诉请求

1. 要求贵委依法对上海臻熙门诊部的上述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2. 责令上海臻熙门诊部限期整改病历书写不规范问题,重新为本人出具合规的诊疗病历;

3.责令上海臻熙曦门诊部依法退还本人支付的所有费用

4.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本人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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