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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违约行为的投诉书

时间:2026-01-22

涉及单位: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被投诉人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在履行与投诉人签订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合同》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及服务承诺,未提供核心服务,构成根本违约,且经投诉人催告后仍拒绝退还已支付的服务成本费,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特向贵单位提起投诉。

一、事实与理由

(一)合同签订背景及约定内容

2025 年 8 月 17 日,被投诉人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通过抖音平台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就委托处理个人回款事宜进行沟通。沟通中,被投诉人明确作出以下承诺:

1.该所系正规律所,具备申请调查令、深挖对方财产转移证据、申请公安联控等专业服务能力;

2.可在 30-60 天内推进完成回款工作;

3.服务费用为 1000 元成本费(包含查档费、文印费、邮寄费、交通差旅费等)+ 后期回款金额的 15%,后续无任何额外费用。

基于被投诉人的上述明确承诺,投诉人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与被投诉人签订《非诉讼法律服务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了 1000 元服务成本费,全面履行了自身合同义务。

(二)被投诉人违约事实

自合同签订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近5个月的时间内,被投诉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承诺提供任何实质性、核心性服务,具体违约情形如下:

未兑现核心服务承诺:被投诉人始终未开展 “申请调查令、深挖对方财产转移证据、申请公安联控” 等关键服务,与签约前的承诺严重不符;

未推进核心案件流程:被投诉人从未主动与法院进行沟通对接,未开展案件立案、调查、协调等任何核心工作,导致投诉人的委托事宜毫无进展;

敷衍回应进度询问:投诉人多次在工作群中询问项目推进情况,被投诉人仅以 “等待消息” 为由敷衍答复,未提供任何明确的进展说明或后续工作计划;

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被投诉人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未体现任何专业律师的服务能力,未为案件推进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完全未履行律师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

(三)投诉人维权及被投诉人消极应对情况

因被投诉人的严重违约行为,投诉人的委托目的无法实现,且浪费了大量宝贵时间成本。此前,投诉人已在工作群中多次就被投诉人的消极服务态度提出异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正式向被投诉人提出退还 1000 元服务成本费的要求,但被投诉人至今置之不理。

2025年 12 月 22 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发送《<非诉讼法律服务合同> 履行异议及退费催告函》,明确要求其在收到函件后 3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费,但被投诉人仍未履行退费义务,也未作出任何合理回应。

二、投诉请求

责令被投诉人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立即全额退还投诉人已支付的 1000 元服务成本费;

对被投诉人湖南信吾成律师事务所违反律师执业规范、违背服务承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并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督促被投诉人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投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时间成本、维权成本等);

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投诉人的不当执业行为进行监管,避免其再次侵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承诺:以上所述内容及所提供附件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恳请贵单位高度重视此事,及时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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