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20
涉及单位:枫林街道办事处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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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潘述彬,住新化县枫林街道枫林新村枫林片第六组10号。我要为我母亲戴石珍,就2025年12月12日枫林新村村委在施工过程中,枫林街道禁毒办主任刘勇山对其实施暴力拖拽、跪压,致其重伤昏迷一事,向贵单位实名反映,恳请依法介入调查,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我母亲的合法权益。
一、事件经过
我母亲的房屋位于新化县枫林街道枫林新村枫林片六组。近期村里对原有公路进行加固翻新,计划在紧邻房屋的马路横向埋设涵管。因该路段原无排水沟涵管,日常并无积水问题,而埋设涵管可能导致大雨时雨水直冲房屋地基,存在安全隐患,我母亲多次向村委提出异议,明确反对该施工方案,仅要求按原标准修缮路面,但村委未予理会。
2025年12月12日上午9时许,枫林新村村委在未与我母亲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强行组织机械施工。我母亲为维护自身权益上前阻拦,街道禁毒办刘勇山、村委工作人员李新勇不仅未予沟通协调,反而暴力拖拽我母亲,并在拖离后由刘永山以膝盖和双手多次跪压其头部、胸部、腰部等关键部位,致其当场昏迷。后经旁人拨打120,我母亲被送往新化县人民医院救治,目前仍在住院,街道、村委、责任人均无人问津,不管不问。身心遭受严重创伤。
我家中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事发全过程(时长约17分钟),清晰显示街道办禁毒主任刘勇山指挥“拖开她!”以及村委工作人员李新勇在旁人劝阻时以“党员不应说这样的话”回应,现场无任何街道或村委人员制止其对我母亲的暴力行为。事发时我们子女均不在场,母亲独自面对暴力对待,令人痛心。
二、主要诉求
1、到现在为止新化县枫林派出所一直未立案,过去40多天了报警也没有任何报警回执,现在我妈还在医院治疗,向派出所申请要求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也不开具,请求立即成立调查组,调取并封存监控原始数据,依法追究刘勇山行政及法律责任;
2、责令相关责任方承担全部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康复费用及精神损害赔偿。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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