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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晟和律师事务所与长沙促裁委员会

时间:2026-01-15

涉及单位:湖南晟和律师事务所、长沙促裁委员会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本人实名投诉举报:

1,湖南晟和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挂名律所,实为催收公司。湖南晟和律师事务所实际的用人权、决策权由湖南湘和永晟集团的董事长何波操控,法人兼主任谭硕只是何波推出来用于掩人耳目的作用,明知企业董事长不能实际操控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法规,律师事务所应当保持独立性,确保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受任何外部势力的不当影响。还知法却不守法。

2,在长沙银行与本人的仲裁案件中,湖南晟和律师事务所操控整个过程:

a.法律文书代写代送达,在向本人寄送仲裁申请、证据、开庭、裁决等通知文书时,故意不填写本人的手机号,利用促裁规则(无人签收退为视为送达成功)制造被申请人不知情,最后实际缺席裁决的操控促裁结果,坑害被申请人(该案促裁秘书邓菁确认为律所所为)。

b.在本人严正提出后依然在2025年12月制造裁决书(该案促裁秘书邓菁确认为律所参与所为,称我与长沙银行的案件是批量案件,批量制作的裁决书,在本人到庭的情况下和下裁达了终止案件文书的情况下,发布本人缺席审的违法裁决)

3,要求相关部门调查事实,处罚湖南晟和律师事务所、追责指定仲裁员郭昊嶷、指定仲裁秘书邓菁违法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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