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请隆回法院对被申请人微信司法冻结不了、不依法强制司法拘留给个合法解释

时间:2026-01-13

涉及单位:隆回法院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领导您好,我叫魏群喜,我与张彭涛民事纠纷案于2024年3月11日隆回法院经判决后下发了(2023)湘0524民初6280号判决书,2024年5月我申请强制执行,截止目前约本息37万元左右未履行给我,仅三年了仅还了5100元,该案诉前我进行了被执行人的微信、银行卡等诉前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2025年7月24日执行局查的被执行人实名微信名z18908060136银行流水近三年共1292万余元,现场笔录执行时零钱通还有7032.52元,零钱里还有1843元,当发现这个情况后我请求隆回法院执行局查封冻结该微信,却不知什么原因仍冻结不了继续让此微信继续转移资产?当时微信余额为什么不冻结划扣我?直到2025年10月期该微信被其他法院冻结,为什么其他法院可以冻结,而隆回法院通过诉前、中途强制执行、发现巨额资金后都冻结不了被执行人实名微信余额及余额宝?究竟是没有冻结还是冻结不了?为什么隆回法院没有一次给过申请人裁定书不给申请人知情权(仅财保有过)?2025年12月我再次递交申请司法拘留书面材料给隆回法院。综上述,张*涛将本人微信隐藏资产逃避执行、高消费行为、无正当理由拒不申报财产令行为已违反刑法第124条、252条之规定构成了司法拘留,藐视执法的权威,侵犯当事人的权益。本案近3年了我多次电话微信及书面请求司法拘留为什么隆回法院为什么不依法拘留,异地办案困难不是合法理由,一次拘留都没有,当被申请人有钱时您们法院执法人员协调沟通被执行人还一分钱了吗?有财产而让被执行人逍遥法外没有没有任何强制人身措施怎会还钱?怎么还申请人合法权益?执法权威何在?我多次求助过隆回执行庭厅长、指导员、隆回法院监督部监管人员、执行法官、最高院信箱反应却没有一个真正答复和解决方案真是求诉无门了吗?,我请求:1)隆回法院对被执行人申请依法司法拘留,2)因被执行人有工程款和工资收入还在继续转移资金,请再次发出调査令(财产报告令)对被执行人生活消费、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电子账号全部核查,3)催促公安机关推动查明拒执罪案件的终侦(目前公安没有采取任何人身强制措施与司法申请没有关系),4)对被执行人微信查控要求提供执行反馈书和财产核查明细表、裁定书,如对执行程序错误造成我的合法权益申请依法国家赔偿。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