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11
涉及单位:新网银行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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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1月10日早,我的牌照为湘A07L0A的车在湖南益阳市桃江县居住地丢失。于是报警处理,经民警核查,并联系新网银行姓唐的工作人员,手机号为158****0737,对方称:是他们在凌晨三点委托第三方拖走。我之前在新网银行办理30万元车抵贷,因他们电话联系称利息低至9厘,后实际办理高达利息1分9,还了半年约6万元后如果提前还款还需还30万余,我总共就贷了30万,对方在未告知拖车情况下偷偷将车拖走,未经法院判决。我和当地派出所积极和据称是新网银行第三方工作人员联系到后号码:1310293****),要求对方尽快先交还车内贵重物品,(其中现金和物资值约4万余元,蜜蜡和菩提子手持(无法估价)对方各种理由推脱,并不愿告知车辆位置,以各种理由非法扣押,称要我找“跑腿小哥”带车钥匙去取,我告知因物品贵重,且非法扣押私人贵重财产涉嫌违法,对方无动于衷。后联系新网银行正式工作人员唐经理,对方说1月10日就会返还并妥善处理,截止目前没有银行工作人员与我联系。
诉求如下:
一、关于车内财物,请立即归还拖车时被一并控制的个人财物,对于在此过程中造成的财物遗失或损坏承担全部责任。二、对方在未进行任何提前有效通知的情况下,于凌晨单方面将车拖走,程序严重不当。1.要求新网银行对车辆在拖移、保管的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损坏进行赔偿。2.应立即停止自行处置车辆,车辆的处置应通过司法拍卖等合法途径进行,或与本人重新启动协商。(从一月至今,周四(1月8日)和新网银行工作人员唐经理信息联系了,都没有告知拖车)
三、关于新网银行和第三方的清收行为,要求对此拖车过程中的不当操作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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