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9
涉及单位:永兴县委、县政府、县税务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尊敬的领导:
湖南永兴县县正国际商铺10年多未办证,业主现联名投诉永兴县对中央政策和法律落实不到位,将政府监管不到位,开发商违法违规,让群众“买单”!
一、投诉对象:永兴县委、县政府、县税务局
二、投诉理由:
1、监管严重不到位
2014年至今,因县委、县政府和县税务局监管严重不到位,查处严重不及时不依法,造成小小县城出现100多个楼盘税费欠缴导致不能正常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
2、税务严重不作为
税务局说开发商目前仍欠税228万。2015年至今,我们业主多次向县税务局反映开发商实控人和其他股东有车位、铺位、豪车、豪宅等资产可执行,近半年业主们又多次举报开发商实控人有资产有执行,甚至包括2025年9月22日开发商实控人罗江公开在小区售卖30多个车位,3万多元/个车位的聊天记录和社区会议上开发商罗江的发言会议记录等铁证,但即使铁证如山,即使面对欠缴税费228万之多,受害群众数百人之众,侵害时间10年多之久,税务局的催缴一直只流于形式,始终不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7、38、55、65等条和《刑法》第272条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更未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其不作为直接导致商铺业主至今仍不能办证!
3、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请问永兴县委、县政府和县税务局面对欠缴税费228万之多,受害群众数百人之众,侵害时间10年多之久,你们依然有法不依、依然违法不究、依然不及时查处、依然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依然背离党的根本宗旨,心中哪有人民?执政哪是为民?!
三、维权诉求:
1、请上级及时督促永兴县委、县政府和税务局及时落实为商铺业主办证之事。
2、依《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7、38、55、65条规定追究开发商责任,惩恶扬善,挽回政府公信力,建设好营商环境。
3、追究永兴县委、县政府和县税务局相关责任人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实质成为违法开发商的帮凶和保护伞,把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开发商违法违规,让群众“买单”10年多之责任。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
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永兴县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确实存在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欠缴情况,前期我局已依法通过下达催缴税务事项通知书、联合县处遗专班与公安部门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等手段,在职责范围内积极追缴欠税。目前,我局已依法查询该公司13个银行账户,并向银行下达税务文书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同时,我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法院、公安等部门,排查开发商未出售的资产,拟采取查封未售资产措施进行税收保全,进一步督促该公司缴纳欠税。
我局严格遵照落实税费政策规定以及相关会议精神,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清理欠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推动我县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矛盾化解,不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监管不到位”等现象。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0735-5538759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