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9
涉及单位:衡阳市住建局,黄茶岭街道,雁峰区信访局等单位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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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黄巢公园项目指挥中心曹运才指挥强拆我父亲刘寿钧先生位于衡阳市雁峰区黄茶岭正街3栋房产,并拆迁过程中被他人冒名顶替、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的紧急情况反映与维权诉求。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刘寿钧的女儿刘启兰,现郑重向您们反映我父亲位于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茶岭正街3栋的合法房产在相关地块的拆迁改造过程中,遭遇了骇人听闻的冒名顶替事件,导致我的财产权被非法剥夺,且维权无门。此事不仅严重践踏了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了我的核心利益,更暴露了地方拆迁管理中的重大漏洞与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恳请上级领导予以彻查并主持公道。
我父亲刘寿钧于1974年突发疾病去世,病故时3个儿女都在被下放知青,未及时赶至家中导致原房屋相关证件等重要资料遗失,作为祖屋房产(衡阳市黄茶岭正街948号、949号、950号)是我父亲合法拥有的财产,我是该房屋的合法继承者,近期通过调取衡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我父亲名下的房产相关证件可证明这些房子是属于我父亲的合法不动产,我有权继承刘寿钧的所有不动产。自该片区2009启动拆迁改造以来,相关开发单位及负责雁峰区黄巢公园属地拆迁实施单位(雁峰区黄巢公园项目指挥中心、黄茶岭街道办事处)从未通知过本人及其他家属该房子要进行拆迁,更没有与我本人及家属就补偿安置事宜进行过任何正式、合法的协商。
因本人常年在外省,2021年回到衡阳市,2023年我震惊地发现,我父亲遗产的房产已被非法处置。经多方艰难查证和了解,得知有不法分子伪造了相关信息及冒名与拆迁方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据此非法领取或占有了本应属于我们刘家的拆迁补偿款及安置权益。该行为已完全剥夺了我们对自身财产的决定权和受益权,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诈骗与侵权案件。由于被冒名顶替,我本人至今未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而我的合法房产却已经被非法拆除。近几个月我多次走访黄茶岭街道,其中找507室的廖漫霞反应此问题、找504室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档案室的曹超了解具体情况,以及跟705室的纪工委书记李立平反应此问题,其建议我到雁峰区信访局上访,根据我自己收集的现有证据材料及写的情况说明到雁峰区信访局找到211办公室的尹雪瑞,他当天在信访大厅值班接待,其又建议我到黄茶岭街街道找办事处上访,后本人找到黄茶岭街道负责信访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吴晓忠,对方让我提供了房子的所有证明资料,其要我自己去找住建局核实情况。我本人还3次找到原负责黄巢公园指挥中心总负责人曹运才(现此人在衡阳市生态环境局任职)、他最了解我父亲房子拆迁的经过和具体赔偿情况,他知道是谁以什么名义拿我父亲的房子拆迁,并赔偿了多少个门面和几套房子,但不愿告知我真相,要我自己去找当年的邻居和其他拆迁部门了解情况。本人也尝试电话联系当年红旗村的村支书欧迪清,当年该项目负责的黄茶岭街道的书记冯赛柳,和街道主任宁资军,了解我家祖屋被拆迁事宜和详细经过领导们都避而远之,我父亲房子被拆迁这个事情中肯定有重要问题,现本人已找职能部门调取了被拆前父亲遗留祖屋房子的房产证等相关重要证明材料,但至今仍然没有相关职能部门出面核查、落实、解决此问题。
我的遭遇并非孤例。通过在公开投诉平台的查询,我了解到黄茶岭片区在以往的拆迁活动中,长期存在系统性的违法违规现象,这为我本次被冒名顶替事件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1、实施主体违法:早在2017年,就有公开举报指出,“衡阳市汇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开发建设单位,直接组织参与非法拆迁活动。根据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禁止参与搬迁活动。这种开发企业“越位”实施拆迁的行为,本身就为后续的混乱与侵权埋下了伏笔。
2、逼迁手段恶劣:该片区的拆迁活动长期伴随断水、断电、堵门、撬锁、言语威胁甚至暴力殴打等非法逼迁手段。有居民因此身受重伤,生活陷入困境。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禁止使用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规定。在如此高压和混乱的环境下,普通居民的合法权益极易被忽视和践踏。
3、程序严重缺失:拆迁方常常不依法公布补偿标准与安置方案,不履行法定告知程序,而是采取私下谈判、各个击破的方式,甚至存在“区、街道、村三级私定不同标准”的乱象。整个拆迁过程极不透明,这为暗箱操作和冒名顶替等犯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综上所述,我所遭遇的冒名顶替事件,很可能是这种长期存在的违法拆迁生态下滋生出的一个极端恶果。拆迁活动的混乱无序、程序缺失和监督缺位,是不法分子能够得逞的重要原因。
鉴于以上事实,我作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的公民,现提出以下明确诉求,恳请政府依法依规予以解决:
1、立即启动刑事与行政双重调查:请求公安机关立即对冒名顶替刘寿钧家属身份信息签订拆迁协议的犯罪行为予以刑事立案侦查,追究伪造证件、合同诈骗等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请求监察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介入,彻查在此事件中,拆迁实施单位(黄茶岭街道办,原雁峰区黄巢公园项目指挥中心)及相关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审核不严、玩忽职守、甚至勾结串通的违法违纪行为。
2、宣告冒名协议无效并确权: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如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依法确认以“刘寿钧”或者他人名义以刘寿钧房屋签署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无效合同。并正式确认我对黄茶岭正街3栋房产享有的合法权益及对应的、完整的被征收人资格与补偿权利。
3、依法重新进行补偿安置:在确认我的被征收人主体资格后,请求房屋征收部门严格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与我本人就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相关补助奖励等进行正式协商,并签订合法有效的补偿协议。
4、追究相关单位与人员责任:对于在此次拆迁项目中长期存在的违法逼迁、程序违法等问题,以及本次冒名顶替事件中暴露出的监管失职问题,请求上级政府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普通公民,始终相信党和政府会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民的合法权益。发生在黄茶岭的种种乱象与发生在我身上的这起冒名顶替案,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挑战。我恳请上级领导高度重视此案,它不仅关系到我一家人的安宁,更关系到政府公信力与社会公平正义。
我承诺以上反映内容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期盼着一个公正的调查结果和一个合法的解决方案。
此致
敬礼!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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