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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岳塘区板塘街道成英违背三级自建房政策卡危房审批,两级纪委未监督盼严查

时间:2026-01-09

涉及单位:湘潭市纪委监委、岳塘区纪委监委、湘潭市岳塘区板塘街道办事处和板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市本级

我们是湘潭市岳塘区板塘街道板塘村湖塘组村民张娜(产权人,不动产权证号:湘2020湘潭市不动产权证0053523号)、张焱坤、张友根,现就板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成英、建设办原主任唐思源、板塘村支部书记易霞、村主任陈伟等人,违背中央、省、市三级自建房安全管理政策,在危房重建审批中造假欺瞒、推诿塞责、恶意阻挠,且市、区两级纪委未履行监督职责的问题实名投诉,恳请平台紧急督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危房险情危急,三级政策明确支持重建

张娜名下老宅为唯一合法宅基地房屋,墙体严重开裂、屋顶下陷,属高危危房,严重威胁村民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危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政府主导的鉴定费用由财政保障”要求,《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以及《湘潭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潭政办发〔2021〕38号)第十五条第二项“危旧房拆除重建可依法申请”的条款,该房屋重建完全符合政策,且鉴定费不应转嫁群众。但板塘街道官员与村官层层设卡造假,放任安全隐患持续加剧。

二、四年维权屡遭“套路”,基层违法+纪委监督缺位事实确凿

(一)审批全程违法,履职严重缺位

1. 2022年:街道无鉴定资质,出具无数据、无签字的矛盾C、D级危房认定单;村支书易霞与村主任上户时,口头承诺“保驾护航建房,无需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村民拍视频为证;还捏造“需姐姐签放弃妹妹房屋继承权承诺书”的虚假政策,街道干部成英当场丢弃产权档案、及与唐思源虚构产权人“征拆需注销房产证”“D级危房不能确权”“另有两层楼房屋”等谎言,非法扣押不动产权证。

2. 期间咨询岳塘区自规局、住建局明确答复该持证危房可按“四原重建+2米架空层”(原址、原貌、原面积、原楼层,地势低洼处可建不超过两米架空层)办理手续,街道对上级答复口径置之不理,审批停滞。

3. 2024年:当街道唐思源面拨打市长热线才退还产权证;唐思源仅同意危房修缮,我们要求出具修缮方案,又改为口头默许建房,却拒开书面审批手续,违反审批留痕要求。

4.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证实无张娜征拆补偿、另有房产记录,戳穿街道谎言。街道为了规避巡视监督,将中央巡视组交办件篡改为普通信访件《依法分类程序告知书》;副区长宋洋组织会商要求办理审批,成英避而不见,以“全部开会”指派非业务对口人员告知“填修缮表建房”“领导出差”等拖延,后又以“鉴定过期,”转嫁责任,甚至叫嚣去“去纪委告”。

5.我们多次携证据向市区两级纪委举报,岳塘区纪委廖莎屡以“不在业务范围”推诿,市纪委直接拒收,两级纪委不作为的行径纵容了基层违法。

(二)答复避重就轻,虚构事实设卡审批

街道历次答复回避鉴定造假、扣证、丢弃产权档案、虚构两层楼产权、虚假承诺、篡改交办件等核心违法事实,反而:一是捏造张娜2016年“精美湘潭”项目征拆安置事实,却无法提供其补偿协议、流水、社保记录;二是曲解政策,滥用《湘潭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潭政办发〔2021〕38号)第十九条第五项“重新申请宅基地”条款拒批,刻意隐瞒第十五条第二项危旧房重建规定;三是违背专项整治“销号管理”要求,以“鉴定过期”等借口拖延,转嫁履职责任。

三、严正诉求

1. 责令板塘街道3日内公开张娜“精美湘潭”项目征拆补偿协议、流水、社保记录,无法提供则书面承认造假。

2. 责令街道7日内依据三级政策,按“四原重建+2米架空层”标准办理审批手续;协调区住建局组织有资质机构重新鉴定,费用由财政承担,不得转嫁群众。

3. 提请上级成立调查组,严查成英、唐思源、易霞、陈伟等人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市、区纪委失职失责问题,依规追责。

我们已备齐不动产权证、信息公开答复、《问政湖南》《百姓呼声》中的屡次答复、视频及录音等证据存于(抖音/快手搜索“三把火”可查),随时配合调查。恳请平台发挥监督作用,杜绝危房垮塌悲剧,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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