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4
涉及单位:绥宁县公安局,绥宁县自然资源局,绥宁县信访局,绥宁县乐安乡政府,绥宁县乐安乡大团村两委,大团砖厂及永泰制品厂,绥宁县人社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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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居君是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乐安乡大团村村民因于2016年开始长期实名举报土地违法,养老保险欠缴等问题引发全社会关注,涉及多起维权事件。
一、身份背景
1、基本信息:陆居君现年62岁,系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乐安乡大团村5组村民。联系电话191****5831;持有土地承包合同书,政府文件,法院一审二审民事生效判决书,九级工伤、四级残疾等文件证书。职业经历:曾任职于绥宁县乐安乡政府计生办(1987—1992)但单位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修建包茂高速公路征地,也没有予以办理失地养老保险。地方政策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后续维权,要求政府补偿。
二、主要维权事件
1、土地违法实名举报
①实名举报大团砖厂及永泰制品厂以租代征方式改变耕地地性质(水田变工业用地)并套取国家立项复垦项目资金6.9万元。钱于2020年被永泰制品厂领了。2024年绥宁县纪委查实了该问题,没收违法所得收入并问责任人。但都是张冠李戴,责任人的问责处理是其他案件的处理结果所代替。钱也不是当事人交钠,而是乐安乡政府财税交纳,政府全买单,涉事地块及周边被破坏的耕地十余亩地未完全恢复原貌。
②争议焦点:绥宁县自然资源局于2017年违规将其承包田立项复垦,违法“谁损坏,谁复垦”原则。法院判决土地权属归陆居君,但复垦项目未撤销。2025年仍存在违法在田里修路、填土问题。政府的回复颠倒是非,与事实不符。
②养老保险问题
反映乐安乡政府欠缴其在乡政府工作其间的社保和修包茂高速公路征地央地养老保险,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地方政策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提供了14份证据(包括工伤鉴定、政府文件)但绥宁县人社局以“无政策依据”拒绝补交。对比同期同类人员都有养老保险(如乡政府炊事员)都有参保。陆居君质疑存在权力腐败。
三、维权进展与诉求
①行政处争议:因上访反映大团砖厂及永泰制品厂立项复垦项目涉假造假,侵权老百姓的行为及周边土地遭破坏的公益性事项并套取国家立项复垦项目资金6.9万元和养老保险问题向上级反映本属合法诉求和维权。但2017年、2019年两次被绥宁县行政拘留二次十七。陆居君指控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如“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成立,没有违法事实,也没有到不该去的地方。国家信访局开着门等着老百姓反映问题,怎么就变成了违法呢?且程序违法(无管辖权)向邵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有二次不同的复议结果。也承认运用法律错误和和文书笔误。②当前诉求:要求撤销绥宁县二次行政处罚、补缴交纳养老保险。恢复耕地原貌,并追究涉事官员责任。2025年多次向湖南省公安厅,国家信访局投诉,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未获实质性解决,现在一直冤在这里,希望上级领导重视,查明事实,依法行政治国理政。平反昭雪冤案。让群众反映的真实情况得到处理和解决。让系统渎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工作作风得到解决。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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