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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以帮助执行回款为名诱代理费

时间:2026-01-02

涉及单位: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2025年12月22日下午,一名自称胡律助(胡*成)的来电,询问我委托案件执行回款的问题,他声称我们能够帮助你执行回款,并发来“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的图文介绍及资质证件资料。我正想寻求律师帮助执行胜诉判决书的借款,于是就加了微信,传给他胜诉判决书。胡*成看后说,他们律所完全可以接受这个案子执行回款,今晚接受这个案子律所会开一个公开课程,对您的案子给出解决方案。届时你准时进入观看。傍晚他发来“WH畅联视刻”链接。我按时进入直播间,看见一位自称是十大金牌律师所的“杨主任”主播,慷慨激昂信誓旦旦言之凿凿地声称要帮助20个名额抢占者年前执行回款,我信以为真,赶紧报了名,胡*成随即发给我一份“付呗收款单”小程序,收款商家: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要我支付1980元抢占名额后再签订委托合同,我怕错失良机,看收款方名号对得上,就立即用微信支付1980元,(付呗单号:20251222202552732858,交易单号:4200002905202512228013451460,商户单号:1000967336025356)  随后并要求签订委托合同。

次日下午,胡*成发给我一个“e签宝”小程序,说是电子合同(委托合同)。这是 “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的一个PDF文件,内容是《执行阶段服务合同书》,我仔细看后发觉:受托方的代理权限只有“代书材料,代为通过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提交相关申请文书”, 服务期限规定:“本合同代理期限至乙方代撰写相关执行文书完毕之日”。这与杨主任的直播内容和胡*成承诺的不一样,,也与我的委托初衷相去甚远,这样的合同我肯定不会签。我要求修改补充合同,增加执行回款的内容,如果不能修改,就退回预交款1980元。12月25日胡回话说“我在与单位合伙人沟通中,会答复你的”。在此,我一直强调“双方没有签署合同我们委托关系还没有成立”。

之后,胡*成电话:185****1450无人接听,信息也不回。合同中注明的“甲方联系人:罗经理,联系电话:186****0168”无法接通;“监督电话:0731-89604653”无法接通。

12月23日下午,又有一位自称是平超宏律所的连律助,与我联系,声称要帮我做执行回款,也发给我一个“WH畅联视刻”直播链接,这次主播自称是吴主任。

现在我查到这两个 “WH畅联视刻” 直播平台都因违规行为被封停。仔细回想起来,这是合伙诱骗我老人家的养老钱。我的请求: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立即退回我的预交款1980元,请贵局督促,尽早退回我的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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