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请求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不要把法院判决书当废纸

时间:2025-12-31

涉及单位:郴江街道办事处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尊敬的领导:我是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槐树下上湾村民小组村民李佑明,女、汉族,身份证号码:51292****509107204。1.我于2022年4月,全家唯一住所被北湖区郴江街道办事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强拆,并用尽一切办法打压我,恐吓我,派村干部到我诊所骚扰长达个月之久,让我民不聊生,无处安生,强拆我房屋后威逼我签订房屋非住住宅类补偿协议,郴江街道书记亲笔签暑两个承诺,承诺我享受本组村民同等待遇。我现在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我是槐树下村的一名乡村医生,为人民服务几十年,目前,只能住在一间十几平方的狭小的诊所里,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没有人管我,我实在冇办法,才向各级领导汇报诉求。2、我是槐树下六组合法的公民,非法占有我的宅基地,欺负我一个外乡人,弱女子。为了我的安置问题,我到槐树下村村委员会、郴江街道办事处、北湖区政府、区安置为、桂阳县人民法院等单位三年多来几百次有余,请求兑现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2022)湘1021行初305号判决履行安置义务,2023年市中院终审判决(2023)湘10行终81号,判决郴江街道办事处履约,承诺享受同村同组同等安置待遇的义务,均未落实未执行。3、北湖区郴江街道办事处、槐树下村村民委员会写下的承诺,与村民同等安置,背后都不给我安置,是谁给于他们的权利,置党纪国法而不顾,我不就是举报了他们的违法行为,还杨言要搞死我,难道就让他们胡作非为吗!这是典型的公报私仇。安置不一视同仁,严重侵害了我李佑明母子俩人的合法权益,跪求上级领导依法办事,严惩腐官,为民作主,敬请领导到北湖区安置办去看一看,到底哪些不合法的关系户给予了安置。严督北湖区郴江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维护李佑明母子的合法安置保障,可怜可怜我母子也有一个安身之处吧!。也请求没把法院到决的行政判决书当费纸。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