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9
涉及单位: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一、投诉事实与经过
2025年10月28日,受害人因个人合法债权追偿无门,在抖音平台看到湘法律所的法律服务宣传。该律所宣称可快速追回欠款纠纷,由专业办案组领导“陈主任”主导办理。老人出于对法律专业机构的信任,主动联系该律所咨询,却遭遇层层诱导:
1.虚假宣传诱初步付费:律所工作人员利用老人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以出具律师函登记备案为名,诱导老人于当日分两笔支付300元、400元委托协调服务费。
2.虚构理由诱导追加费用并签订不公合同:后续律所又以需缴纳起诉立案服务费为由,诱老人支付2243元费用,累计支付金额达2943元。双方就此签订了编号为F2025111007的《委托代理合同(非诉)》。缴费后老人明确要求开具发票,该律所却仅出具一张收据,涉嫌偷税漏税。
3.服务严重缺位,霸王条款侵害权益:缴费后老人多次催促案件办理进度,律所以“与对方沟通无果”、“正在调取案件信息”“书写相关材料”等理由反复推脱。直至2025年12月28日案件立案,投诉人帮忙打印立案材料时才发现,所谓的“专业律师团队”,仅将老人拉入一个22人的微信群,该群中律师与微信名“早点睡”人员的话术几乎一模一样,与欠债人沟通后,后续案件实际由四五个律师助理负责对接。《委托代理合同(非诉)》约定的服务内容仅包含法律咨询及代为立案,若立案后需委托律师开庭,必须解除此份非诉委托代理合同,重新签订律师委托代理合同并补缴相应费用。合同中还存在“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或我方任何原因解约,服务费和基础代理费均不予退还”的霸王条款,严重违反《民法典》公平原则。老人花费2943元,最终仅得到一份机打诉状书,合同约定的服务已然到期,案件却未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
二、被投诉方违规违法依据
湘法律所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性质恶劣: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以虚假宣传、夸大服务能力的方式承揽业务,违背律师诚实守信的执业准则,构成欺诈。
2.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未明码标价收费项目与标准,未开具合法发票,涉嫌违规收费与偷税漏税。
3.违反《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未与委托人明确约定完整服务内容与收费细节,收取费用后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提供对应法律服务。
4.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实施诱导消费,且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涉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公平原则的规定,设置排除委托人主要权利、加重委托人责任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应属无效。
三、投诉诉求
1.恳请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虚假承诺、不履行服务义务等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核实2943元收费的合法性。
2.责令湖南湘法律所立即全额退还违法收取的2943元费用,并向受害人出具书面道歉。
3.依法对湘法律所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执业不良记录,督促其整改违规执业行为。
4.加强对面向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行业秩序,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