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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被纵容的“居民楼里开火锅店”荒唐剧:一年维权路

时间:2025-12-26

涉及单位:定王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我们是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水月林小区的业主。过去一年多,我们的家园被一家公然开在居民楼里的“山不赶火锅店”变成油烟与噪音的牢笼,我们的合法权益被持续践踏,而更让我们心寒与愤怒的是,负有直接、法定监管职责的定王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这场长达一年的侵权事件中,扮演了近乎“隐形”与“纵容”的角色。

今天,我们决定将这场事实清晰、法律明确、却迟迟无法解决的“荒唐剧”公之于众,以我们真实的遭遇,追问基层执法的效率与底线。

第一幕:根源性违法——火锅店如何把家安在了“法律禁区”

所有问题的根源,始于一个公然违法的选址。

我们所在的楼栋,是明确的商住综合楼。一个连开发商、物业和每一位业主都清楚的基本事实是:这栋楼,没有配套设立专用烟道。 这一硬件条件,决定了它 “天生” 不适合开设任何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然而,“山不赶火锅店”的经营者无视这一根本性限制,将店铺开在了本栋楼的一、二层。其行为直接、彻底地违反了国家与地方的两条“红线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2. 《长沙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三条(长沙市人民政府令)以地方规章形式,一字不差地重申了上述禁止性规定。

这不是一个可以“整改”的卫生瑕疵或管理问题,这是一个自选址之日起就存在的、源头性、根本性的违法事实。就像在法律明文规定的“禁燃区”里点燃爆竹,其行为本身即已违法。

第二幕:持续的侵害——当生活变成一场“忍耐力测试”

违法经营带来的,是持续且严重的现实侵害。自该店营业以来:

· 油烟与异味:即便在店家所谓的“拆除猛火灶”后,浓重的火锅油烟与酸臭味依然通过窗户、墙体缝隙源源不断侵入家中。厨房的窗户长期无法开启,衣物不敢晾晒,呼吸之间皆是令人作呕的“火锅味”。

· 噪音与振动:其传菜升降机产生的低频噪音与震动,正位于我们卧室下方,导致我们无法正常休息。所谓的“维修”只是将尖锐噪音转为难以取证但感受更强烈的低频轰响。

· 布局的荒谬:其排烟口正对我们卧室窗户,噪音源与休息区仅一板之隔。这种将污染源直接怼在敏感点上的布局,彻底违背了任何环保常识与建筑设计规范。

我们的健康权、安宁权、通风权等最基本的相邻权益,在这日复一日的侵害中被无情剥夺。

第三幕:无效的“整改”与嚣张的威胁——侵权者的“两张面孔”

面对投诉,火锅店方面上演了一出“假整改、真威胁”的戏码。

1. “伪整改”:他们曾“承诺整改”,甚至拆除了最显眼的猛火灶,试图制造“已处理”的假象。然而,火锅沸腾本身产生的油烟异味丝毫未减。这恰恰证明,污染源是其 “违法业态本身” ,而非某个孤立的设备。这种避重就轻的表演,是对所有业主智商的侮辱。

2. “真威胁”:在沟通无效后,对方竟委托律师事务所向维权业主发送律师函,颠倒黑白地指控我们“恶意投诉”、“妨碍经营”。更令人发指的是,火锅店负责人曾公然威胁维权业主,声称“如果店开不下去,就到你的单位拉横幅”。这种从法律恐吓升级为人身威胁、试图用“社会性死亡”来逼迫我们就范的行径,已涉嫌违法。

第四幕:核心的荒诞——执法者的“程序空转”与集体失语

如果说侵权方的行为令人愤慨,那么监管者的不作为则让整件事滑向彻底的荒诞与无力。

定王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对辖区内市容环境、违法经营行为负有最直接、最前沿监管职责的法定机构,在过去超过一年的时间里,其表现堪称“程序空转”的典范:

· “只转不办”:我们通过12345热线、现场反映等渠道投诉累计数三十次。得到的回复永远是千篇一律的“已收到”、“已转达”、“已督促整改”。一份份工单在系统内流转,却从未转化为一次有力的现场执法行动。

· “只劝不罚”:面对如此清晰、持续的根本性违法行为,法律赋予执法部门的权力绝不仅是“口头督促”或“柔性约谈”。《行政处罚法》明确授权其应进行调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直至责令关闭。然而,我们从未收到过一份正式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工具库中最有力的武器,被长期闲置。

· “假装看不见”:执法人员偶尔到场,却对“无专用烟道”这一违法前提视而不见,反而提出“水沸腾达不到油沸点”等缺乏基本科学常识的说法为其开脱,完全回避了 “此地根本不能经营此类项目” 的核心定性问题。

这种“监管沉睡”,实质上构成了 “行政不作为” 。它不仅纵容了违法者的气焰,更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法律的尊严。它传递出一个可怕的信号:在定王台街道,一条明确的法律禁令,可以被一家小小的火锅店轻易绕过,而执法者竟束手无策长达一年之久。

我们的诉求与终极追问

我们在此郑重提出诉求:

1. 请求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即介入,督办定王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行政不作为问题。

2. 请求执法部门严格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长沙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山不赶火锅店” “在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经营产生油烟餐饮项目”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作出“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书面告知我们结果。

这篇文章,不仅是我们个体的维权呐喊,更是一个沉重的问号:

· 当白纸黑字的法律禁止性规定在基层执行中变成一纸空文,我们该信仰什么?

· 当行政执法程序在违法事实面前陷入“空转”,公民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

· 一条清晰、简单的违法事实,需要市民付出长达一年、身心俱疲的代价去推动,基层治理的效率与初心何在?

我们坚信法治,也恳请社会关注。我们拭目以待,这条本不该如此艰难的维权之路,最终能否在法治的轨道上,抵达正义的终点。

长沙市芙蓉区水月林小区 维权业主

(本文所述事实均有录音、录像、照片、官方工单等证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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