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5
涉及单位: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市本级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要求退付结算暂扣款
我叫刘春奇,现居住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新教师宿舍,联系电话138****6493。由原湘潭市纪委,现湘潭市纪监委成星星、曾炯2人经手,我于2014年4月9日上交了220000现金款,并开具了一张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编号1429991199),执行单位编码是0051,执政单位名称是市纪委,开具日期2014年4月9日,付款人是刘春奇,收入项目是暂扣款,编码是05019902,金额是220000.00,金额大写贰拾贰万元整,执政单位盖章是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财务专用章。根据本票据备注上的第二条:用于依法收取暂扣款、预收款、保证金等款项时,此联不作收据,由缴款人留存,待结算后凭此换取专用收据或办理退付,从上交至今已快12年了,现要求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拿出金额明细数据统计表等证据退付结算此暂扣款。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