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湖南先忧事务所存在虚假宣传,不按合同约定履行退款义务

时间:2025-12-24

涉及单位: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投诉人于咸鱼上看到被投诉人投放的“借钱不还,让他主动找你还,你不用出面”的广告,打着“给欠款人施压协调,让欠款人还款,快的话备案后的3-7天,最晚十五个工作日只内会有个结果”的旗号,诱导投诉人缴费,签约相关协议,成本费用是800元,包括拟定律师函,律师函审核,派遣调解专员进行调解,以及法务团队的跟进,后续收回欠款收取5%的服务费。合同于2025年11月21日签署。

签约合同之前,欠款人每天还款500-800元,同时欠款人和本人已经协调一致,每天固定还款至少300-500元,此次跟被投诉人签合同的目的是,让他们监督催促,确保欠款人提前还款。

签约合同后,对方只委派了调解专员进行跟进,期间也没怎么汇报进度,从签署合同后到现在,欠款人还款金额相比签合同之前越来越少,调解没有一点效果。被投诉人存在“虚假宣传,引人误导”行为。

基于此投诉人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款720元,另外,对被投诉人的经营内容资质、律师资格资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确实存在违规和虚假宣传行为,应予以退还款项720元,并对其进行处罚。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