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2
涉及单位:湘江新区交警支队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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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
致相关管理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
我们是长期受困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周边交通混乱状况的市民与过路者。现就学院附近路段(如附图中所示区域)长期、大规模、严重的违法停车问题,以及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该区域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同时在其他非严管地段过度、选择性执法的突出问题,提出正式、严厉的投诉。
一、 违法停车已成顽疾,投诉渠道形同虚设,执法部门严重失职
1. 违法事实清晰,危害严重: 如附图(2025年12月21日15时50分摄)所示,在学院周边双向车道一侧,长期存在大量私家车公然停放在画有明确黄色禁停标线的路缘石旁。黄色实线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禁止停车标线,这些车辆的行为已构成明确的、无争议的交通违法。其直接后果是:严重侵占有效行车道, 迫使正常行驶车辆必须越线借对向车道通行,极易引发拥堵和交通事故。影响非机动车安全, 妨碍视线,增加安全隐患。破坏交通秩序, 使该区域在高峰时段经常陷入混乱。
2. 多次投诉,石沉大海: 我们经过多种渠道,就该问题进行了多次、反复的实名投诉与反映。然而,投诉结果令人极度失望和愤怒:违停现象未有丝毫改善,甚至愈演愈烈。 交警部门的常规回复多为“已转派辖区中队处理”、“将加强巡逻”等官样文章,但现场从未见任何持续性、有效的整治措施。这种“受理不处理”、“回复不解决”的态度,是对群众诉求的漠视,是对法律尊严的亵渎,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 执法不公,标准“灵活”,存在“柿子专挑软的捏”之嫌
更令人匪夷所思和愤慨的是,在与该学院违停路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一些非主干道、非严管路段、对整体交通通行影响微乎其微的区域,我们却频繁观察到交警执法人员“积极”地进行违停抄牌处罚。这种执法行为给人强烈的观感是:避难就易,选择性执法: 对真正影响重大、治理难度高的“硬骨头”视而不见、长期纵容;却对治理简单、不易引发群体性争议的“软柿子”反复查处。这不禁让人质疑:执法到底是为了保障交通畅通安全,还是为了完成某种“指标”或“任务”?执法标准双重,丧失公信力: 在同一辖区内,对同样性质的违停行为,采取截然不同的执法尺度。对学院周边大规模、长期的违法“法不责众”、网开一面;对其他区域零星的违停则“铁面无私”、严格处罚。这种显失公平的执法方式,严重损害了交警部门的执法公信力和法律的平等性、严肃性。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提出以下严正要求,并要求得到书面、实质性的答复:
1. 立即行动,彻底整治: 要求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立即对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周边路段的违停乱象开展专项、持续、高强度的整治行动。必须依法对违法停放车辆进行拖移、处罚,并建立长效巡查管控机制,而非“一阵风”式的作秀。 请明确公布整治时间表与责任人。
2. 公开回应,解释原委: 要求交警部门书面公开解释,为何对该处长期存在、证据确凿的大规模违法停车问题处置不力?是警力不足、能力不够,还是存在其他不敢触及的利益或惰政思维? 同时,必须解释在“非严管地段”频繁抄牌,而在此“严管事实地段”却执法缺失的政策依据和合理性何在?
3. 纠正偏差,统一尺度: 要求立即纠正当前存在的明显不公的执法倾向。执法力量应聚焦于真正影响公共安全和通行效率的突出问题,而不是“挑肥拣瘦”,制造民怨。
4. 接受监督,问责懒政: 我们要求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对该辖区交警中队的相关履职情况进行调查督办。 对于长期存在群众强烈投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状况,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作为甚至权力寻租的问题,应给公众一个交代。
我们不再是“投诉”,而是行使公民监督权的“质问”与“追责”。 交通治理是城市管理水平的直接体现,执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我们敦促相关部门立刻正视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治行动回应群众关切,重塑执法队伍形象。否则,我们将保留向更高级别部门、媒体及社会公众进一步反映情况的权利。
附件: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周边路段违停现场图片(含时间、地点、黄色禁停标线及违停车辆清晰可见)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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