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长沙皓学诱导大学生通过嘀嗒趣学但是中途跑路分期不退

时间:2025-12-21

涉及单位:长沙皓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嘀嗒趣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本人于2024年12月8日被长沙皓学教育机构销售人员以“Python高薪开发班”课程为名,诱导(中途还诱导我直接一次性付款)报名并开通分期。之后授课方又变成了长沙研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因不明!课程宣传承诺高质量教学与就业服务,但实际开课后发现课程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教学质量低劣,且机构管理混乱。全课程声称理论学习7个月时间加上两年学习卡。但是本人上了不到5月初的时候,发现机构突然失联,加上中途春节的缘故,未接受完整服务,无法继续提供课程服务。在此期间,皓学教育通过“嘀嗒趣课”平台为本人办理了金额为8780元的分期,每月还款731.66元。然而,机构并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教育服务义务,且在经营不善、教师离职、公司未对学员进行任何安置或退款。本人已实际支付5144.28元,但未获得相应服务。现佛山嘀嗒趣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仍在持续对本人进行催收,甚至通过发送账单、逾期通知等方式施压。甚至以递交律师函的方式威胁本人,该行为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了在服务机构已不存在的情况下,仍向消费者追讨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即您)可以解除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针对预付式消费,尽管您是分期付款,但依然可以借鉴相关精神。如果服务提供者(授课方)构成违约,您有权依法要求解除服务合同。等相关规定,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很款:贷款平台应审查贷款用途真实性不得为虚假交易。

在与长沙皓学机构签合同之中,之后发了一个链接诱导我签下合同。后面我意识到这是个骗局,本人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无法承担。机构存在非法收集他人身份证通过分期付学费合同捆绑强制贷款,且存在诱导消费。

请求相关监督部门帮助解除分期付款账单和所签暑的协议。

诉求:诉求是解除分期及后续债务追究,退课。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办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5-12-22 15:28:46

    您好,留言已收到,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正在核实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