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1
涉及单位: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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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文世福
联系电话:1395208****
身份证:32012419711223*****
被投诉对象信息
名称: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谷召亮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平川路239号维纳斯国际酒店(长沙梅溪湖店)18楼181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30000MD03487922
投诉事实
本人文世福因一起已刑事判决的诈骗案追赃事宜,于2025年委托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下称“湘法律所”)提供法律服务。该所及其负责人谷召亮律师在承接委托过程中,存在虚假承诺、违规收费、不履行代理职责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本人经济损失共计6200元,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事实经过
虚假承诺诱导委托:湘法律所谷召亮律师向我承诺“保证能通过法律手段将被骗钱款追回”,以此诱导我签订委托协议。
违规分次收费且未提供服务:
该所以“需要支付财产保全费”为由,要求我首次支付2000元。但经核实,其并未实际办理任何财产保全手续。在约定的诉讼活动(开庭)前,该所律师并未按时出庭,反而以“需要再支付4000元才继续代理”为由,要求追加款项。我为推进案件,不得已支付了该笔费用。至此,我共向该所支付6200元,但其后该所并未提供实质有效的法律服务。
在诉讼过程中,湘法律所提交的法律文书甚至连案件被告的基本信息都出现错误,其敷衍塞责、胡乱操作的行为昭然若揭,完全违背了律师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在我发现其未提供服务且工作存在重大过错后,要求其退还全部费用,但该所态度恶劣,拒不退款。
被投诉方违法行为及法律依据
湘法律所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该所虚假承诺办案结果,并以“保全费”、“出庭费”等名目违规收费,且未统一收取费用并开具合法票据,违反了关于律师应诚实守信、规范收费的规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行为属于私自收费、变相乱收费,违反了律师事务所收费应明码标价、规范操作的基本要求。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该所收取费用后不履行代理职责,且在代理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如写错被告信息),属于典型的不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违法行为。
投诉请求
基于以上事实与法律依据,本人恳请贵单位依法调查处理:
责令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立即全额退还违法收取的6200元费用。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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