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1
涉及单位:湖南昌旭律师事务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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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朱海燕
联系电话:1571296***
身份证号:32062619790623****
被投诉单位: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799号南湖东怡大厦1501-1503室
对接人:昌旭律所王顾问
投诉诉求:要求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全额退还服务费620元,并对其违规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处罚
事实与理由
本人因[简述自身案件类型,如:追讨2.5万元欠款]事宜,于[具体日期]与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王顾问沟通法律服务事宜。沟通中,对方明确口头承诺“案件从开始到处理结果出来,总费用为620元+欠款3%,无任何中间费用”,本人遂于[缴费日期]向该律所支付620元服务费。
但在支付费用后,昌旭律所王顾问以“案件需走立案起诉程序”为由,单方面要求本人额外缴纳费用,违背了此前“无中间费用”的口头约定。本人提出异议后,对方先是否认口头承诺,又拿未明确告知的合同条款狡辩,甚至拆分“律师函+调解”“立案起诉”服务内容,刻意歪曲最初的服务约定,后续还以“虚构事实”为由对本人进行无理指责,拒绝按约定履行服务,也拒不退还620元服务费。
昌旭律所的行为属于低价揽客后强制加价、隐瞒服务费用构成、虚假承诺的违规操作,违反了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保留与对方的全部聊天记录、缴费凭证等证据(详见附件),恳请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责令昌旭律所全额退还620元服务费,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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