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7
涉及单位:长沙市聚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海凭高科置业有限公司、湖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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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人系湖南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街道海凭国际大厦B座一栋301、303至307业主湖南州君科技有限公司,现就长沙市聚英物业有限公司、湖南海凭高科置业有限公司、湖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交涉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家公司都是主体互相关联的公司,与我方存在债务纠纷
海凭地产公司(海凭高科及海凭投资集团)与我方有未解决的一百多万债务问题。并隐瞒销毁债务证据,导致现如今不愿承认偿还债务,并且不出面 不接电话。(公司大股东宋广征、经理廖中华都是知情 经办人)。故我方无奈之下,只能通过停交物业费,表达控诉,希望海凭欠款方能回应我们欠款的诉求。
二、不回应欠款问题,以断水断电及限购电 威胁业主,涉嫌违法
聚英物业工作人员多次口头恐吓业主,声称“不交物业费就断水断电”。并且限制业主购电,只允许50元 小额购买。该行为违反《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关于“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的规定,属欺行霸市违法行为。
鉴于以上事实,现提出以下诉求:
1.对聚英物业以断水断电、限制购电,威胁业主的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停止此行为。
2.海凭集团相关负责人出面处理与我方的经济纠纷,不要钻法律的空子,以物业公司不是地产公司为由(工商关系是连带责任,实则一体),来规避逃脱偿还责任。
恳请相关部门尽快介入处理,依法维护业主权益。
投诉人:湖南州君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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