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7
涉及单位:岳阳市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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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胡光,家庭原有一对双胞胎女儿。2017年2月20日,生育一个儿子。此后,新泉镇干部徐某红从湘阴县开车赶到长沙市,到我工作的地点找到我,告知我这属于“超生”,需要按“三胎”罚款,并且第二天将我的银行卡冻结。
然而,整个“征收”过程完全脱离法定程序,充满了疑点和违规操作:
1. 规避法定程序:徐某红自始至终未向我家送达任何正式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也未告知我法定的缴费渠道、金额计算标准及我应享有的申诉权利。
2. 指定私下交易:他未要求我去新泉镇计生办公室或指定银行办理,而是将我约至湘阴县城内的一家茶楼进行交接。
3. 违规收取现金:在茶楼内,我按照要求,将3万元人民币现金直接交到徐某红手中。
4. 无任何合法凭证:交钱后,徐某红未出具任何财政收据、收费证明,未让我在任何文书上签字,仅口头表示“他会处理好”。至今,我手中没有任何能证明此笔款项已作为“社会抚养费”缴纳给国家的合法证据。
核心疑点与诉求:
此事已过去数年,但我心中疑虑从未消除
1.《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关于征收程序、出具收据的规定,这笔钱究竟去了哪里? 是进入了国家财政,还是落入了个人口袋?
2. 为何整个过程如此隐秘且违法? 国家征收款项,为何不走公开、合法的程序?
3.在湘阴县卫生健康局或新泉镇人民政府的财务系统中,是否存在我胡光名下于2017-2018年缴纳3万元社会抚养费的官方记录? 包括:征收决定书编号、缴费时间、财政票据号、入账账户。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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