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30
涉及单位:张家界武陵源区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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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七月十四日在张家界武陵源区泰德百货买了两套桑蚕丝提花贡缎四件套。因为时间久远,不给我售后。因为邮寄回来老家就把地址拆扔了,把四件套放柜子里。当初说的可好,是他们当地产的桑蚕丝说桑植县很出名,贡缎比桑蚕丝好一年四季用。不挂丝 不买不让走一直洗脑。就想着要买新房结婚后再用。不买不让走,一直洗脑啊。就买了一套送一套两千六。今天打算用呢,几个朋友打开才发现这就不是桑蚕丝。请卖床品的朋友鉴定为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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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完成全面核查,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回复如下:
一、关于经营主体的核查情况
经查询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涉事“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泰德百货商城”为个体工商户,其核准登记日期为2017年10月11日,注销日期为2021年04月22日。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后,经营主体资格终止,不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二、关于退货及维权的法律适用说明
1. 关于“三十日无理由退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张家界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涉事主体虽曾是“30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但您的购买日期(2020年7月14日)已超过该期限,且该主体现已注销,无法通过原主体履行退货义务。
2. 关于商品质量及虚假宣传的维权:若您主张商品存在“非桑蚕丝”的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欺诈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等规定,通过提供购买凭证、商品鉴定报告、宣传资料等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原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其债务由经营者个人承担),主张赔偿责任。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