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8
涉及单位:桂东县乡村振兴局,桂东县农业农村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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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寨前镇槐村村委,在我处采购一批鸡苗7000只,需要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由于当时要苗时间比较紧,(采办人何大润)要求先发货。后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明知道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情况下,仍然要违规发货,说后面想办法凑够报账数量就行,在如此大批量的鸡苗采购情况下,而且关系到扶贫工作,为什么没有与当地的农业农村局报备落地签,而且采办人何大润,在没有正规的手续情况下,为什么能通过关系成功申报款项,这里面是不是有违规操作?何大润每次都是让我先发货,后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共发了三批鸡苗,后面两次我都提供了,现在采办人何大润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鸡苗款,在我处购买三批鸡苗价值共计:141134元,采办人何大润和我们沟通的时候,明确告知了,在第一批动物合格检疫证明没有的情况下,仍然通过打通关系从政府部门收到了货款,在没有正规的手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情况下,是通过打通什么关系才能成功从政府部门收到钱款的,我们现在要求当地桂东县乡村振兴局,还有桂东县农业农村局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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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桂东县相关部门采购扶贫鸡苗违规操作”的情况已收悉,县农业农村局和寨前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网友反映的采购鸡苗一事,实为村级实施的产业扶持项目,该工作的实施过程由村里通过三方比价后确定并联系供应商采购鸡苗发放给村内农户,增加农户创收渠道。网友反映的何某润实为鸡苗供应商,向网友处采购了三批鸡苗。因何某润提供了订购的鸡苗有正规检疫报告,村级已按照采购要求结清何某润的货款。
双方存在纠纷主要是采办人何某润因鸡苗到货后,死亡数量过多,未达到供货要求,因此未支付鸡苗尾款,产生经济纠纷。11月28日当事人双方通过采购平台进行协商,目前双方已就平台处理结果达成一致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关注。
桂东县农业农村局
寨前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