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7
涉及单位:大润发(芙蓉区店)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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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1月14日晚在长沙大润发芙蓉店购买的爱尔兰风味大麻花面包,食用后导致急性肠胃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提出赔偿请求。
2025年11月14日晚在长沙大润发芙蓉店购买食品,当晚十点左右,食用其中一个面包,次日早晨9点左右食用其中第二个面包,两个小时后,发生腹泻症状。中午十二点,于医院就诊,确诊急性肠胃炎,当天下午开始输液治疗。此前本人从未患有急性肠胃炎,至少6年内未见类似症状,因此怀疑是食物中毒引起。当日早晨除食用该面包以及部分牛奶外,我再无食用其余食品。我对牛奶没有不耐受症状并引发反应病史,当天内,本人多次腹泻,食欲不振在医院输液后仍未完全缓解。我认为该食品不卫生引发的问题是本次事故直接原因,投诉大润发关蓉店,并提出如下诉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赔偿本次医疗费用,附件中有证明材料。
涉事单位:芙蓉区 大润发,地址 芙蓉区万家丽中路一段188号
补充经过: 11.25日,经12315投诉后,大润发明确表示拒绝赔偿与协商,故在此投诉。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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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表示您购买的麻花为现场加工制售烘焙食品,制作时严格按照配方制做,月销售已有50余份,未收到其他顾客投诉。关于您的赔偿要求,商家同意退换,但明确拒绝赔偿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办已转交给芙蓉区相关单位核实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