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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社保信息被非法篡改、顶替

时间:2025-11-26

涉及单位:人社部门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本人罗文波,1968年生,视力一级残疾,汉族,1984年通过政府统一招工考试参加工作。2004年,所在单位破产重组,本人被迫下岗,直至2006年才正式被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单位未足额缴纳本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导致本人最低15年社保缴费年限还差7个月,影响后续相关权益享受。

本人患有先天性视网膜色素变性,2011年经鉴定为视力二级残疾,2019年因病情发展,鉴定为视力一级残疾,并于同年开始吃低保。2022年底至2023年初,本人获悉国家针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病退政策后,于2023年初向区政府下属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病退申请。

然而,自2023年初提交病退申请至今近三年时间里,本人多次前往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办理,却始终遭遇敷衍、推诿、搪塞、踢皮球等不公平、不作为对待,病退申请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合法权益的持续受损让本人身心承受巨大压力,身体健康状况每况愈下,长期依赖基础药物维系生命,且需服用大量安眠药才能勉强入睡;而本人儿子本就患有遗传性先天性眼疾,因我的病退申请未获批、无退休工资支撑,家庭经济陷入严重困境,致使本人及儿子无法获得最基本的医疗养护保障,病情持续恶化,我和我儿子视力持续下降,2025年我儿子经鉴定已构成视力二级残疾,左眼完全失明。我们父子二人的健康状况均因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受到严重影响,生活与生存面临双重困境。

今年6月,本人再次申办病退、病残津贴时,发现社保信息账户存在被非法篡改的情况,当向主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以核实情况时,遭到无理拒绝,且多年来病退申请始终被推诿搪塞,无奈之下,依据《信访工作条例》于2025年7月31日正式提起信访申诉。

7月31日向株洲市信访局提起信访申请,被通知回区信访局提交具体事项,并开具信访回执。当日赶到区信访局提起信访申请,被告知8月26号将有区领导接访处理本人诉求。然而8月25日与信访局联系确认时,对方以有事为由取消接访,未信守承诺。因问题迟迟未获推进,本人于9月4日通过网络平台向省长信箱提交了书面申诉材料,详细说明申办病退及信访全过程。

在此期间本人多次去株洲市石峰区区政府及区信访局,查询了解进度。9月10日之前,本人接到区信访局通知,9月11号将由区常委、副区长接访。接访过程中,区领导明确作出两点指示:一是尽快为本人办理病退及病残津贴领取手续;二是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9月16日,本人收到区人社局出具的信访受理通知书,但直至9月底,仍未收到任何关于病退办理、津贴发放及赔偿事宜的具体答复和实质性进展。

为推动问题解决,本人于9月底再次向区政府递交信访督查申请材料。9月30日接到通知,10月9日将由主管人社工作的区常委、常务副区长再次接访。接访时,本人如实汇报了家庭困境——本人与儿子均为残疾人,全家依靠低保生活,病退及津贴属于急难愁盼的生存问题,并再次重申尽快办理病退、领取病残津贴及落实赔偿的核心诉求。但截至目前,距10月9日接访已过去一个多月,相关问题仍未得到任何具体解决,本人的合法权益持续受损。

本人为合法公民,家庭系“一家多残”的弱势群体。自7月信访以来近四个月,当地部门程序空转,未解决核心诉求,反而让家庭困境愈发严重。公平正义何在?我的合法权益与家庭困境何时能得到公平、公正、即时的解决?!?!?!

从中央至省、市对于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都是重点要解决的事项,为什么发生到我本人身上就遭受到如此的待遇?

(以上所述如有不实,本人愿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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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石峰区委网信办 2025-11-28 18:01:54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残疾人社保信息被非法篡改、顶替”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您2025年5月来我局社保中心咨询办理退休手续,当时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系统内未查询到您本人的养老保险账户,后经我局反复核查,发现您的账户身份信息有误,但不存在您的社保信息顶替情况。
    2.我局发现您的账户信息异常后,立即安排人员核实和整改,您的账户已于10月10日恢复(9日打印恢复前的账户个人权益查询信息单给您)。经查阅您的人事档案及养老保险手册确定您视同缴费年限从1984年10月起至1995年8月合计131个月,实际缴费年限从1995年9月起至1999年2月合计42个月,累计缴费年限173个月。
    3.您于10月28日申请信息公开,我局已将您养老保险账户个人权益查询信息单给您。
    4.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的规定,因您当时未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为了您能够顺利地申请病残津贴,我局一直在与您积极对接,协助您于11月11日在株洲市人民医院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并于21日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送达给您。
    目前,我局社保中心正在办理您的病残津贴申领手续,待您签字确认后,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您的病残津贴(领取时段为2025年12月—2028年8月),待您达到退休年龄后,将按照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同时,对您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异常,影响您办理病残津贴一事,我们深表歉意。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业务培训,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后续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杨媛(联系方式:22232647)。


    株洲市石峰区人社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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