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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沅陵县借母溪乡政府知法犯法 供电所违法安装三相电表造成火灾

时间:2025-11-21

涉及单位:沅陵县借母溪乡政府及乡供电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2025年10月1日零点左右,沅陵县借母溪乡符家坪村公路旁发生一起严重火灾。

情况说明:

第一点、无牌无证的私人木材加工厂安置在居民房与闲置木危房之间,进行非法砍伐木材进行加工,乡政府明知不合法,明知火灾安全隐患极强,却未提前杜绝。任由其非法经营。

第二点、无牌无证加工厂在居民旁已非法经营时间长达三年之久,时间并非短暂,这三年里,当地政府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查封等,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第三点、在此期间,受害者家属张大宝已多次向有关领导反应此事,可政府只是口头劝导,并未重视,进一步落实后续的停厂,查封及搬离等措施。

第四点、在此期间,发生过一次火灾,当地政府仍未重视。

第五点、如当地政府无法处理此事,为何长达三年之久,不上报上一级有关部门?这其中有什么内情?

第六点、口号天天喊:“防止火灾  杜绝隐患”可实际闲置木危房与住宅民房间安置木材加工厂,本身就已经违法了,现在因为木材加工厂起火,导致重大火灾的发生。

当地政府火灾后情况说明:

第一点、木材加工厂起火导致曹珍秀家一栋两层砖混房子被烧毁,灭火后当地政府未第一时间上报县级消防及县级相关部门,县政府、县应急办、县消防等均不知情,存在故意隐瞒火灾事故。

第二点、就因当地政府没有在灭火后第一时间上报县级消防,由于时间过长,证据灭失等,造成火灾事故认定书原因不明,结论模糊。我们受灾户被迫与10月13号自行向县消防大队上报消防。

第三点、2025年10月1日下午(即火灾发生当天),乡供电所工作人员私自破坏火灾事故第一现场,取走电表箱内核心物证电表,而乡政府人员也在场,却并未阻止。这是明显的知法犯法。

第四点:2025年 10月10日,在我们主动找政府解决问题的时候,并提出质疑,为什么在灭火后未第一时间上报消防,政府领导未正面回答,后续我们多次提出上报县级消防时间拖的太久是否对事故认定书的结果有影响,相关领导明确回答没有影响。但后续消防部门明确告知我们,火灾事故不同于一般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并封锁保护第一现场。

第五点:2025年 10月13日,   乡政府有关领导通知我们,在事实不清,责任方不明的情况下,在村部进行了第一次调解,无任何实质进展。

第六点:2025年10月14日 ,我们又进乡主动找政府了解情况,找这个也不在,那个也不在,无人搭理。打电话给政府领导,领导不但不给处理,还叫我们自己去找相关部门,这是政府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吗?

第七点:2025年10月20日 ,我们接到政府通知,叫我们到乡政府进行二次协调,我们到达政府却被告知不是协调,而是单方面的告知一些其他事情。而且乡长明确承诺,若沅陵消防大队无法查明此次火灾事故的起火原因,承诺给我们请第三方进行调查,并一定会查明火灾原因。

第八点:2025年11月6日,即消防认定书出来的第二天,我们又主动进乡找到政府,寻求事情的进展及如何处理,找到乡长办公室,无人,我们电话询问,乡长告知我们,这件事政府部门只能寻求救助,通过以上多点,难道此次火灾与当地政府的不作为以及供电公司没有关系吗?

正是由于政府不作为,任由无牌无证、非法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安置在住宅民房与闲置木危房中间,其次,乡供电所违法安装电表箱并长期输送电力,并且在火灾发生后的当天下午,破坏火灾事故第一现场,私自取走核心物证电表,属于知法犯法。

年轻时保家卫国,年老时,自己的家被烧毁,希望正当维权能得到落实,希望有家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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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沅陵网信 2025-11-28 16:49:45

    尊敬的网友:

    您所反映的事情,事故的前后乡党委政府都在积极参与救援救助、灾后清理安顿,并且同消防部门、电力部门积极对接,取得了相关数据、认定资料,并且就相关事项持续在和县级部门对接。乡党委政府同当事人也组织了会议会谈,就反映事项进行了座谈。

    当前还有未交流座谈到位的,乡党委政府会持续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在同上级部门取得进一步工作进展之后再次组织与当事人座谈,确保各项事务处理到位。

    借母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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