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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中岸法务拿钱不办事情

时间:2025-11-19

涉及单位:中岸法务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我施春明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人 手机号码:1351152**** 于2025年4月9日,在潘旭(手机号码1321741****)法务的劝说下,相信了他们能帮我追回欠款的承诺,支付了2000元的办理经费。签订了合作协议。我把2000元交给刘乐了,现在7个多月过去了,就给我发了几张根本没用的所谓恢复申请书、公安联控申请书、司法拘留申请书等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戏弄我将这些文书邮寄到了淮安市淮安区法院执行局。结果什么用也没有,从此解散了他们的执行群,有一个姓潘的、姓周的、还有一个刘乐,所谓与法院对接的人加了我微信。但他们连我发生借款纠纷的法院都没有联系过。不仅拖延我处理欠款的时间,还态度恶劣。期间,我多次打电话给他们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现在强烈要求中岸法务退还我支付的2000元人民币。不然就要求他们履行对我收回欠款的承诺。并警告他们一定尊重事实,不要说一套做一套。把普通老百姓的信任不当一回事。如果没有结果,我将向湖南省司法厅、湖南长沙市司法局,司法部反映、湖南省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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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5-11-26 11: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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