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9
涉及单位:中岸法务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我施春明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人 手机号码:1351152**** 于2025年4月9日,在潘旭(手机号码1321741****)法务的劝说下,相信了他们能帮我追回欠款的承诺,支付了2000元的办理经费。签订了合作协议。我把2000元交给刘乐了,现在7个多月过去了,就给我发了几张根本没用的所谓恢复申请书、公安联控申请书、司法拘留申请书等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戏弄我将这些文书邮寄到了淮安市淮安区法院执行局。结果什么用也没有,从此解散了他们的执行群,有一个姓潘的、姓周的、还有一个刘乐,所谓与法院对接的人加了我微信。但他们连我发生借款纠纷的法院都没有联系过。不仅拖延我处理欠款的时间,还态度恶劣。期间,我多次打电话给他们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现在强烈要求中岸法务退还我支付的2000元人民币。不然就要求他们履行对我收回欠款的承诺。并警告他们一定尊重事实,不要说一套做一套。把普通老百姓的信任不当一回事。如果没有结果,我将向湖南省司法厅、湖南长沙市司法局,司法部反映、湖南省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反映。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经核实以及调解,被诉公司反馈已经与您签订协议并且其已经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所有服务,无法满足您的退费诉求。因该纠纷不属于消费纠纷,而是属于合同纠纷,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您好,留言已收到,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正在核实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