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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与湖南投资集团绕城公路西南段分公司的劳动仲裁案提出严肃投诉

时间:2025-11-19

涉及单位:长沙市岳麓区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一、 仲裁员夏娟程序违规,枉法裁决

1. 在“放行车辆,我已上报属于谁的责任”的核心争议上:公司主张是我个人原因,这属于公司的积极主张,理应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错误分配举证责任:在核心争议“放行车辆责任”上,仲裁员并未让掌握证据的用人单位举证,严重违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在无任何有效证据情况下,采信公司单方说辞,属枉法裁决。

2. 事实认定错误:关于“制服赔偿费”,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制服发放为本人领取、我已提出未走完离职程序未归还及过错责任。仲裁员在无证据情况下裁决我赔偿,适用法律错误。

3. 庭审程序失范:庭审笔录未完整记录我方关键陈述,违反法定程序。

4. 在庭审中明确陈述了我的入职时间、工作履历以及争议事实,这些是确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计算各项补偿赔偿的基础。然而,夏娟仲裁员对我方陈述的事实不予采信,也未依职权向公司进行必要的核实,反而全盘采信用人单位一方缺乏证据支撑的陈述

二、 仲裁委内部管理混乱,态度恶劣

1. 文书低级错误:正式裁决书中竟将被申请人公司名称写错,暴露出贵委文书审核机制形同虚设,极不严肃。

2. 工作人员失职:贵委205办公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在我请求协助重新提交材料时,态度蛮横、出言不逊,拒绝履行指导职责,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维权之路与政府公信力。

综上所述,在此次仲裁过程中,我未能感受到基本的程序公正与人文关怀。恳请领导对此事高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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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27 11:27:07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已经联系您并告知处理情况。若您还有相关问题,可致电湘江新区劳动仲裁委(银盆南路273号),联系电话0731-88999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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