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8
涉及单位:太平洋保险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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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买了太平洋保险,出了意外,太平洋保险只赔付医疗费,其他费用全部拒赔。当初答应只要处理好太平洋就会赔付的。现在不认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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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您好:
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投保人罗忠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投保的自建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单号: ACHS00G1NK24FN000030)索赔事宜,我公司已对接处理。经核实保险情况(见附件截图),本次事故涉及两个险种赔偿,其一是医疗费用责任保险(限额40000元);其二是人员伤亡责任保险(限额300000元)。
2、根据前期查勘员收集的调查资料和微信沟通收集的材料,结合保险合同条款以及特别约定:1)、发生涉及人身伤害医疗费用责任事故,按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扣减医保销统筹已报部分以及全自费、部分自费后,剩余部分按合同约定扣减500元免赔后按80%的比例赔付,根据现有资料核定:医疗费2471.37+726=3197.37元,医保统筹已付1193.84元+508.5=1702.34元,乙类自费部分为855.14+107=962.14元(根据条款不再扣减) 可计入保险赔偿的金额为:1495.03元,按合同扣减500按80%比例可赔偿:796.02元。2)、人员伤亡责任赔偿部分,根据伤情诊断认可工伤类十级伤残,按保险限额300000的1%计算赔偿为3000元。
3、请完善以下资料:1)、病例资料【含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各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如有手术)、医嘱单、三测单等病历复印件】;医疗费发票原件或者医保盖章的复印件,医保报销单原件,诊断证明书原件,伤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被保险人已履行赔偿的,请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两面和银行卡(注明开户行)复印件,赔偿协议和支付凭证;3)、被保险人未赔偿的,请提供伤者身份证两面和银行卡(注明开户行)复印件,被保险人的授权书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与伤者的劳动用工合同、出勤表或者记工簿等用工证明。备齐后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填写索赔申请,我公司经审核后按保险合同约定依法核定赔偿。
4、请您及时提交上述索赔资料,以便赔案的及时处理。
附我公司联系人:黄子博 15007383620 法务 罗文 13007383335
日期: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