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关于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推诿敷衍式处理纠纷

时间:2025-11-17

涉及单位: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办事处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前言:2023年雨山社区一组罗某未经批准在其农村承包地(农用地)搭建铁皮房,并在铁皮房里开办碾米作坊,铁皮房位于本人房屋右侧,罗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噪声扰民,扬尘污染,侵占土地所有权(各种碾米车辆聚集堵塞本人门口),交通隐患等违法违规问题,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前言所述维权经过:

1、2023年:罗某做地基时就致电街道,也致电12345,街道明知罗某未有合法手续也未制止,以致产生前言里若干违法违规问题。

2、2024年:多次多平台投诉未果,街道拒不处理,任由本人合法权被侵害。数十次投诉后,街道负责人率一行人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3点多来到现场,但也未做任何处理。仅过2日,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2024年11月1日上午雨山社区书记陪同2名民(辅)警到九龙村(本人老家)找本人父母,本人父母年已古稀,看到民(辅)警上门还以为什么事,周围邻居又怎么想?两位老人之后一段时间茶饭不香,夜不能寐。街道明知本人不在老家,指使民(辅)警上门是何用意?不作为,不依法履职的同时还滥用职权,并涉嫌打击威胁举报人,违规出警等违规违纪问题。

3、2025年:后续又多种渠道投诉,街道都是推诿敷衍式复制粘贴回复,并无实质处理措施,2025年1月通过国家信访局反映,于25年3月收到街道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书,至此街道终于认定罗某违建,但并未作出任何处罚,任由本人权益继续被侵害。在本人持续投诉下,街道终于于2025年4月16日立案查处,2025年5月6日向罗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2025年5月26日前拆除违建,前言所述违法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有法可依,但后来并没有执行,那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不是弄虚作假?是不存在还是一纸空文?街道瞒上欺下不作为,不依法履职。后续又以“和稀泥”调解为由未做处理,调解存在欺骗手段:1、适用法规按《社会环境生活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存在错误,实则应为1类或2类标准,68分贝已经超标。2、《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在2025年5月26日前拆除违建,但并未执行,又2025年5月30日组织调解。只针对碾米噪音问题对碾米时间做了约束,后续罗某也并未严格遵守,为此也向街道反映,且前言所述问题不能简单归结为民事纠纷,也不仅仅是民事纠纷,违法占地违建属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范畴,故调解不成立。街道理应依法依规处理。

诉求:1、本人作为直接利害关系人实事求是依法维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街道滥用职权指使民(辅)警违规上门吓唬本人古稀之年的父母,对此作出说明并赔礼道歉。

2、对68分贝噪音适用标准错误予以纠正,应适用1类或2类标准,认定噪音超标形成噪音扰民。

3、对前言所述问题依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依法处理。

附:视频为噪音及车辆聚集堵塞本人门口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176****8078 2025-12-08 15:25:25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相关纠纷事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处置过程进行梳理核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反映后,街道多次组织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规划所及雨山社区干部,赴现场开展联合调查。经核实:罗某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搭建铁棚情况属实,土地属性已核查确认属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罗某上述行为已构成违法,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街道在依法认定违法事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处置工作。考虑到罗某违法占地面积较小、违法情节较轻,且其本人认错态度良好,同时所搭建铁棚用于碾米加工,确实满足了周边村民粮食加工的生产生活刚需,为兼顾“依法履职”与“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街道于2025年4月23日对该违法行为正式立案,并明确要求罗某通过自行整改消除违法影响,而非简单“一拆了之”。针对您提出的“噪音、扬尘、道路堵塞”等诉求,街道于2025年6月30日召集您与罗某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会上逐一明确整改意见(包括为碾米设备加装隔音设施、限定加工时段以降低噪音,采取洒水降尘、粮食密闭存储以减少扬尘),双方均当场签字认可调解协议。后续经街道跟踪核查,罗某已按协议内容完成全部整改措施。
    若您后续发现罗某存在违反调解协议的行为,或仍有其他合理诉求,可随时联系桃花坪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将第一时间介入核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感谢您对街道工作的监督与理解!

    隆回县人民政府桃花坪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8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