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6
涉及单位:新化县林业局、荣华乡政府暨芳溪村委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本人于11月4日和5日两次在湖南红网投诉举报新化县荣华乡芳溪村张先武私自毁林修路的问题 。新化县林业局于11月11日对此作了回复,其回复与事实存在较大差别,有移花接木、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忽悠百姓之嫌疑。
1、大乐村原属横溪乡,撤区并乡划入荣华乡管辖,历来与芳溪村隔山之邻,基本上山顶接壤,两村村民之间往来只能翻山越岭步行羊肠小道。回复说荣华乡大乐村委会呈报的林道建设经依法审批。这是客观事实,现正在施工中,芳溪村张先武务工人员都不是,仅是该林道一端与芳溪村油桎坪接壤。
2、回复说荣华乡大乐村呈报林道,后面又说审批了大乐村和芳溪村。你说的审批了芳溪村的哪里到哪里?难道也不能公开吗?规划图呢?
3、回复说芳溪村张先武实施的合法的林道建设,只是部分超区域施工。走公开招标竟标流程了吗?
4、回复说张先坤自今年7月至今反映问题山林段与我描述相同;还说已立案正依法走程序。历时4个月之久,请问新化县林业局:是你们内部有人与张先武勾接撑腰还是在慢慢等其进贡大礼呢?
今借此栏目:请求新化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责令有关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从严从快依法追究张先武私自毁林修路的违法责任。请求有关部门责令张先武依法赔偿农户的损失。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