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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澜庭湾酒店长期不为保安员缴纳社保

时间:2025-11-12

涉及单位:大连澜庭湾酒店管理

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我本人在此向贵部门反映大连澜庭湾酒店管理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违法用工行为,恳请依法查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该单位名称为“大连澜庭湾酒店管理”,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先进开发区地铁站附近,主要经营酒店管理与服务。目前在各大招聘平台发布“保安招聘”信息,招聘岗位为“酒店夜班保安”,薪资范围为3000-4000元/月,招聘信息中明确标注“学历不限”“经验不限”。

二、违法事实

据本人及多名求职者了解和反映:

1. 酒店在录用保安员后,未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或简单登记形式用工;

2. 酒店管理方未依法为保安员缴纳任何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 部分员工长期从事夜班巡逻、安保岗位,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标准,却未支付加班工资,存在拖欠与压低工资现象;

4. 该企业招聘信息中未公开依法用工的承诺或社保缴纳说明,有误导求职者嫌疑。

三、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第七十二条及《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大连澜庭湾酒店管理的行为已构成典型的违法用工、逃避社保责任的行为。

四、诉求与请求

1. 请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该企业的用工情况;

2. 责令其补缴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督促企业整改招聘及用工制度,公开合法用工信息,防止继续侵害劳动者权益。

劳动者辛勤工作,理应获得法律保障。希望相关部门秉公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的劳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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