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1
涉及单位:原慈利县退役军人安置办/现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关于恳请依法查处慈利县2001年-2020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违法违规问题的实名联名举报
尊敬的上级领导,您好!
我们是慈利县部分退役军人代表,现请求依法查处慈利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违法问题,政府内部监督长期失灵等情况,恳请上级领导及贵单位依法立案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
一、举报事实与法律依据
慈利县退役军人安置机构(或相关负责机构)在2001年至2020年期间未履行法定义务,搞一刀切推行自谋职业,剥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选择权,变相胁迫退役军人签订自谋职业协议,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安置政策和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侵害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在上述时间段内,原慈利县退役军人安置机构(或相关负责机构)存在以下涉嫌严重违法失职行为:
1、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未依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98年修订版)第五十六条,同时结合1987年《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等当时有效政策法律法规中关于对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实行指令性安置的强制性规定,保障其第一次就业安置政策。
2、违法违规搞政策变通:在无明确上位法授权或政策依据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中央安置政策精神,将本应提供的稳定就业安置变通为自谋职业。政策鼓励自谋职业前提是退役军人自愿申请,并保障其第一次就业安置,退役军人安置办推卸安置责任和义务,欺诈、胁迫签订自谋职业协议,违反当时的法定程序和实体规定。
3、实施变相胁迫,侵害退役军人自主选择权:在推行自谋职业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未充分、清晰地 告知我们依法享有的安置选择权(岗位安置)及其法律后果,反而采用暗示威胁(如“不签协议就视为放弃安置”、“再无其他安置”、“只能给与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施加不当压力手段对退役军人隐瞒政策。欺骗、欺诈行为,(有不同时期的退役军人证言和部分退役军人网上举报佐证,这是初步证据应进行调查核实)迫使我们在非完全自愿、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签订了《退役军人自谋职业协议》剥夺了退役军人选择权,该行为首先违反了当时有效的《兵役法》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欺诈”、“胁迫”、“显示公平协议应予撤销”,侵害退役军人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违反《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条“公平对待”原则,属于程序严重违法的行政行为,直接导致了相关协议签订的基础不合法、不公允。
4、慈利县退役军人安置机构(或相关负责单位)未履行法定程序:未出具《不予安置书面告知》《延期安置书面告知》(违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未告知岗位选择权+无证明无安置能力)对持有国家安置卡的义务兵符合条件的并不是强制货币补偿,应按1987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九条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包干安置办法;
未在6个月安置期限内完成义务(违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未提供自愿放弃安置工作申请书及司法公证(违反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依据政策应保证退役军人第一次安置就业,慈利县退役军人安置机构(或相关负责机构)有无保证退役军人第一次就业,在无能力安置工作的情况下,慈利县退役军人安置机构应向上级机关反映提出,并不是强制性自谋职业,恳请纪委监委对慈利县退役军人安置机构2001年至2020年内退役军人安置计划档案调查核实,退役军人是否自愿申请自谋职业并签订协议,程序合法合规性。如果所有退役军人一视同仁都未进行安置工作,我们坚决服从上级决策无任何异议。据我们了解,存在符合条件安置工作的和不符合条件也安置工作的情况,不符合条件的反而被安置的现象及侵占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指标。符合条件能够安置工作的,充分说明慈利县退役军人安置机构有能力安置工作,退役军人安置机构是否涉及选择性安置、关系性安置、利益交换性安置等问题。恳请纪委监委应予深挖,查明是否存在程序违法、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资金截留等腐败线索。对退役军人安置计划档案、政策文件进行公开,安置资金、安置期内生活补助资金应启动专项审计,领取安置期内生活补助金文件及领取名单进行公开,系统性核查安置决策的流程和标准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据悉还有很多退役军人至今未享受安置期内的生活补助金。
5、安置政策区别对待: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部分被胁迫自谋职业(补助金1.5万元,不同期的退役军人领取的自谋职业金标准不一致)。国办发【2005】23号文,国办发【2013】78号文,退役军人事务部部发2018年【27】号文等相关政策,全面清零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同为一个市级两区两县全面按现行政策标准解决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遗留问题,桑植县在时任县长赵云海县长、现任张家界市副市长,在桑植县工作时全面解决落实退役军人工作安置遗留问题。而慈利县安置机构(或相关负责机构)在执行中央政策时未能与同时其他区县保持统一标准,存在明显的政策执行偏差,未能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平等权益,与中央政策背道而驰,搞同市不同政策。《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四条、第八十条,本法施行前权益受损的可参照执行溯及历史遗留问题。
6、部分已安置人员情况
慈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王晖、符森是退役军人,持有安置卡。两人2008年已安置上岗就业,由原来交通协管员转变成为了县交警大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就因为当时县政府、县交警大队没有公正公开的公布安置情况,并造成了2009年年底县交警队传达室里个人(唐勇)事件,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邓少义在劝阻过程中也造成了手部和脚部不同程度的烧伤。
慈利县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褚世军是退役军人,2019年已安置就业上岗。
慈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朱巧琳(女)是退役军人,已安置上岗就业。姚东岳不属于退役军人是否程序合法就业工作,其父亲是原民政局纪检组长。李璟是退役军人,已安置上岗就业。这只是冰山一角,慈利县还有很多已安置人员需纪委监委系统性调查核实。
现民政局副局长邢国华系原茶庵电站下岗职工,随后在民政局就业工作,历任原民政局工作人员、优抚股股长,现任慈利县民政局副局长,其父亲是原慈利县人大副主任,叔叔邢川是原慈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何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未被安置,而其他人员可以通过非公开渠道获得岗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就只能被胁迫自谋职业,这也是我们申请公开安置计划档案的重要线索依据之一。
7、被举报人单位/人:
原慈利县退伍军人安置办(现职能并入退役军人事务局)
原慈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莫胜礼
原慈利县民政局副局长:但成华
原慈利县民政局优抚股股长:张文胜 王国华(女) 邢国华 田勇
二、诉求与目的
1、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对原慈利县2001-2020年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进行全面倒查,彻查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失职渎职贪腐行为,特别是涉及程序违法、行政不作为、政策变通、在未自愿申请自谋职业情况下胁迫退役军人签订自谋职业协议、安置计划档案不透明,未做到安置工作程序合规合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如安置计划档案和安置文件公开,安置工作指标信息比对,核查安置人员是否匹配、安置岗位人员去向等。安置期内补助金启动专项审计,公示公开安置期内补助金发放情况(公开文件及领取标准,应发放资金总额、领取人员信息和名单)如存在资金截留问题、资金使用去向、冒领、伪造领取人员、私设小金库等贪腐线索关键环节,应依法做出哪些处理。
2、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查实的违法违纪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其党纪、政务及法律责任。
3、依法启动纠错程序:依法纠正历史错误是贯彻落实现行法律精神的体现,认定在上述违法情形下签订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因存在欺诈、胁迫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或应予以撤销。
4、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依法采取补救措施,恢复我们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对退役军人公平合理的补偿或解决方案(如撤销无效协议、重新启动安置程序、足额补发安置待遇差额)。
5、退役军人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退役军人的实名联名举报行为合理合法合规,某些领导要对其非法打击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属于打击报复行为,把退役军人列为不稳定管控人员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退役军人依法维权是正确的途径。退役军人多年维权得到回复最多的就是我们签订了自谋职业协议,对行政违法行为合法性、是否我们自愿申请放弃工作安置避而不谈,把责任转嫁给退役军人。一句财政困难,慈利县每年招录、引进的人员还少吗。这些说法都是推卸安置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渎职、失职的行政行为,对拒绝安置退役军人工作没有任何的说服力,也没有任何相应政策和法律依据、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重要说明
本次实名联名举报是群体性,内容符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13条“事实清晰”、“诉求具体”的要求,我们承诺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进一步线索。
我们恳请上级领导高度重视此群体性历史遗留问题,秉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的原则,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我们恳请贵单位依法、公正、彻底地查明事实。退役军人充分相信在党的领导下,任何历史遗留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坚信法纪必将得到彰显,期待贵单位的公正处理结果。
特此联名举报,敬请上级领导核查!
联名退役军人身份证附后
联系电话:1325744****
1361744****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
您好!就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您要求公开的信息涉及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策文件及退役军人个人隐私,我局决定不予公开。
您对退役军人安置有疑问可到我局就具体问题进行政策咨询或直接提出信访诉求,我局将依法在法定时间予以答复。 您反映的其他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