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0
涉及单位: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衡阳县纪委监察委员会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市民及刘某多次向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反映衡阳县婚恋媛媛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该公司办公地址,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新正街华宇大酒店4楼,该公司在抖音平台上打着“西渡燕子相亲角”名义10几个号大力在抖音发帖(可以抖音搜西渡燕子相亲角)说是可以免费介绍妹子相亲,实际到了她那里是要高额交费4999元然后安排一个女说是衡阳县演陂镇陇头村仇某欢的见面,见面女的就要买这个那个,还要借钱,后就消失不见了,前后被骗了7000多元,找该公司也不管,现在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没介入调查及立案,请相关部门跟进处理!是不是有不作为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关于网上反映嫒媛婚恋公司的投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专人进行了办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事实
经核查,当事人刘某于2025年8月28日与衡阳县媛媛婚恋公司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一份双方约定被服务方向服务方交纳服务费用4999元,服务方为其匹配对象人数为1至4人;合同服务期限半年(至2026年2月28日止)。合同签订后,衡阳县媛媛婚恋公司先后为投诉方匹配2名异性与服务对象交往,均未匹配成功。
二、调解情况
本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11月4日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表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本局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终止调解。在答复当事人刘某时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处理情况
对于相关人员投诉的“衡阳县婚恋媛媛婚恋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有虚假宣传的行为,经本局消费者权益维护中心和广告股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和调查,未发现该公司有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行为,该公司抖音账号“西渡梅姐”和“衡阳县燕妹子”也暂未发现有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行为。
2025年11月11日,我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刘某联系,当事人一直未能提供衡阳县婚恋媛媛婚恋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的相关证据材料。因目前无法证实衡阳县婚恋媛媛婚恋服务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违法事实,故未予以立案。当事人刘某在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中于11月12日表示此事已经处理好,不需要本局再立案调查处理。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